<耶穌論愛仇敵>
讀經「路6: 27-35」「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主耶穌告訴那些聽道的人:要愛仇敵。而一般來說,一個人不恨仇敵已經非常難得了,但這還夠不上主的要求。主不單要我們不恨仇敵,祂還要我們愛仇敵:「恨你們的,要待他好…。」然而這靠我們自己的力量是做不到的,要靠主的力量。而主既然這樣吩咐,祂必定也樂意賜下能力,讓我們可以去遵行。接著主說:「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這不是叫我們不須防備惡人的惡行,而是要我們不憑天然的生命行事為人,要讓我們裡面神的生命作出反應。世人爭的是誰先打人,后打人是合法的自衛。但基督徒不但不先下手打人,甚至是不還手。「凡求你的,就給他。」這裡的意思不是要我們不分皂白的施捨,而是要我們的心不受錢財的霸佔。「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是神的兒女對待人的原則。世人都是單愛那愛他們的人,基督徒若也是這樣,就與世人無異,因此也得不著神的賞賜。今天我們若愛仇敵,也善待他們,並借給人不指望償還。我們就能得到主寶貴的應許:「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神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總是讓太陽和雨水同時給義人和惡人。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靠主的恩助,去愛仇敵!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