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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在公會裡受審>

作者:霞步思  於 2016-8-4 17:5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耶穌在公會裡受審>
讀經「可14: 55-65」「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卻尋不著。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主耶穌被帶到全公會那裡受審 ,雖然「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卻尋不著。」其中「有好些人」、「又有幾個人」都作見證想要陷害耶穌,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所以控告耶穌的「見證」無法成立。而一般都是定了罪名才逮捕,現在他們是先逮捕耶穌再來找罪名,可見這些宗教權威人士急切想要除掉耶穌。而耶穌面對人的控告和陷害,「一句也不回答。」但當大祭司問耶穌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時,耶穌就明確地說:「我是」,又說:「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主就是要告訴他們,祂第二次來時,是在權能榮耀中再臨,那時人人都要知道祂就是神!可大祭司聽了耶穌的話后,認為祂說了褻瀆神的話,而且全公會都同聲指責耶穌褻瀆神,都要定祂該死的罪。隨後的情景更是醜惡,公會中有人吐唾沫在耶穌臉上,又蒙著祂的臉,用拳頭打他,甚至連差役也用手掌打祂,可見我們的主受盡了罪人的羞辱。所以希伯來書12:3說:「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 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常常思想,主耶穌是怎樣為我們這些罪人,受人的凌辱、苦待、傷害,這樣我們必不至疲倦灰心!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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