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14: 1-11」「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亂。'耶穌在伯大尼長大麻風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在這段經文中記載了,在主耶穌釘十字架前兩天,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捉拿耶穌殺祂。而當耶穌在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就是瑪利亞(約12: 3),她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要知道這真哪噠香膏,在當時值三十多兩銀子,差不多是一個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所以門徒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周濟窮人。」可見主在門徒心目中的地位,竟然不如「窮人」,香膏用在主身上是『枉費』,用在窮人身上就不枉費。但門徒說是『枉費』的事,主竟說是「一件美事」!而馬利亞這樣做,是因她從主的話得知,祂將要被釘受死,知道時日不多,所以抓住機會,趁主還活著的時候,表達她愛這位將要為她死的主。然而這時十二門徒中,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要把耶穌交給他們,猶大將主出賣了。馬利亞因愛主,不惜那值三十兩銀子的香膏。然而猶大卻因愛錢,竟為三十塊錢出賣了主。從表面上看,猶大是為三十塊錢出賣了主,但實際上,他是為三十塊錢出賣了自己的靈魂。但願我們今天都不要像猶大為三十塊錢,把自己出賣給魔鬼。而是要像馬利亞那樣愛主,把我們的至貴的真哪噠香膏獻給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