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誡命>
讀經「可12: 28-32」「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你的 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有一文士聽見耶穌很好的回答了撒都該人復活的問題后,就來問耶穌:「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主就告訴他,最大的誡命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那主為什麼說這是最大的誡命?因神愛我們,拯救我們,把祂的獨生子耶穌賜給我們。神是這樣的愛我們,所以祂也要我們把對祂的愛放在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位置上。而約翰一書5: 3說: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可見遵守神的誡命就是愛神。那麼我們怎樣才能做到愛人如己呢?羅馬書13: 9-10說: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可見不加害於人就是愛人如己。而我們要做到這一點,就要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對付自己肉體的情慾。若不對付自己肉體的情慾就會犯罪。犯了罪不但害了別人,也是害了自己。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盡心儘力的愛神,並按神的命令愛人如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