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再次預言受難和復活>
讀經「可9: 30-32」「他們離開那地方,經過加利利。耶穌不願意人知道。於是教訓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主耶穌再一次向門徒預言,祂將要被殺和復活。但「門徒卻不明白這話,又不敢問他。」 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他們不想去明白,耶穌為何要死,過三天主耶穌要復活是什麼意思。他們心中所惦念的,只是世上的國度,他們一心所盼望的,只是在這國度中誰為大。那為什麼耶穌要一再地告訴門徒,祂將要被殺和復活呢?因為這是跟隨主的門徒必須明白的真理。另外耶穌預先將這些事告訴門徒,為要在事情成就的時候,使他們不至跌倒。再有就是,主耶穌也要門徒知道,衪上十字架,不是出於無奈,乃是因衪甘心樂意要成就父神的旨意,作成救贖的大功。這也是神預先定下的,以賽亞書53: 10-11說: 「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這顯明了神的大愛。同樣羅馬書5: 6-8也說:「…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能明白,神的愛,是何等的長闊高深!更要明白「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