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要給,沒有的要奪>
讀經「可4: 21- 25」「因為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當主耶穌講完了撒種的比喻后,跟隨主的人和門徒就到耶穌這裡來問比喻的意思,耶穌回答說:「神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最後主就說:「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主的意思是,肯付代價做主門徒的,肯付代價去追求主的,主會向他們更多的開啟,使他們得著更多,甚至有餘。若你無心追求主,只想隨便聽聽,就連你僅有的道種,神也會任憑飛鳥把它們奪去!這就是說,你越有心要,神就會越多給你。否則連你以前已經得著的,也要奪回去。這個原則可以應用到一切屬靈的事上。就如你越禱告,就越想禱告,結果禱告的靈就會越發充滿你,你就越感到神同在的甜蜜。若你越不禱告,最後連你以前僅有的一點禱告也會失去。讀經也是一樣,你越讀《聖經》,聖靈就會將更多的真理向你開啟,讓你有更多的看見。你若不讀《聖經》,你裡面就會枯乾。同樣傳福音,你越傳就越有能力,生活的見證也越好,因著別人的得救,也會激勵你更好地活在主面前,聖靈也要加倍的在你身上工作。你若不傳福音,你裡面屬靈的動力就會消減。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為此,願我們今天無論在任何光景中,都要緊記主耶穌的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