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波安行惡得罪神>
讀經「王上14: 21-31」「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作猶大王。他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在耶路撒冷,就是耶和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立他名的城,作王十七年。…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犯罪觸動他的憤恨,比他們列祖更甚。因為他們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築壇,立柱像和木偶。國中也有孌童。猶大人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南國在羅波安王的統治下,行惡得罪神。他們不是拜偶像,就是拜假神,而且還在那裡築壇立柱像和木偶等,實在是罪行深重。甚至還在國中允許孌童,就是男廟妓存在,墮落到同性戀及男娼的罪惡中!他們還效法外邦人,行一切可增惡的事。因此在羅波安作王第五年,神借埃及王示撒來管教他,攻破耶路撒冷,奪了耶和華殿和王宮的寶物,就是要叫他知道犯罪背離神的苦果!最後羅波安在作王只有17年就死了。當然人都難免有一死,但重要的是,人的一生是否蒙神所紀念。可聖經給羅波安人生的評語是,他引導猶大百姓「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犯罪觸動祂的憤恨,比他們列祖更甚」。這樣的人生評語,實在是無比的恥辱!那麼今天我們的人生是否會蒙神記念呢?但願我們的人生都是蒙神記念的人生,並都要敬畏神,遠離一切可憎惡的事!還要照神的心意來事奉祂,更要持守真道,竭力多作主工,這樣我們的人生就是蒙神記念的人生!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