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被釘十字架>
讀經「太27: 33-44」「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又坐在那裡看守他。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當耶穌來到各各他的地方時,耶穌就被釘十字架,祂的手腳被七寸長的釘子扎透。被釘之前,他們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喝,因這酒能起麻醉作用,可以減輕痛苦,但耶穌不喝,這樣被釘就更痛苦了。而且他們還拈鬮分耶穌的衣服,使祂赤裸裸的身體被懸掛在木頭上,矗立在寒風之中,那時天氣很冷,因彼得在那裡烤火呢。如此我們可以想象,主耶穌在十字架所承受的,是何等痛苦的刑罰。詩篇22篇形容主釘十字架時,肉身受到極大的痛苦:「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的心在裡面如蠟熔化。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可見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付上了多麼沉重的代價!也是神的愛所表達的巔峰!「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懷著感恩的心,沈痛的心再次思想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受苦、受辱、受死的耶穌,因而激勵我們愛主更深,與主更親!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