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的是>
讀「太26: 57-66」「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 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當大祭司在審問耶穌時,對祂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大祭司便撕裂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大祭司認定耶穌是普通人,而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這就犯了"妄稱耶和華的名"這條誡命。因耶穌把自己和神當做平等,就被定罪和處死。然而耶穌在這樣的生死關頭,卻仍舊是心裡安定,一點也不隱瞞地承認祂是神的兒子,是基督!而因著耶穌的承認,就成了祂的罪名:僭妄罪,因猶大領袖不能接受耶穌是神,所以就判祂自稱是神為褻瀆罪,這罪按舊約是死罪,這就達到了私審的目的:殺害耶穌。可見最先定主死罪的,不是外邦政權,卻是猶太教人士:神的子民。同樣今天信徒若沒有神的啟示,即使是最熱心事奉主的人,也可能作出最為害主的事!為此,願我們每個要事奉主的人都明白,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都應是啟示的事奉,只有這樣的事奉,才是蒙神喜悅的事奉!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