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在公會裡受審>
讀經「太26: 57-68」「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 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大祭司就站起來……。」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當耶穌被抓后就被帶到公會裡受審。猶太人的規矩是在白天公開場合審問犯人,但耶穌竟連夜被帶到大祭司那裡受審。而宗教領袖早已在那聚集等候,並找來假見證人要誣告耶穌。「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最後有兩個人說:「這個人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他們似乎找到控告耶穌的罪證,然而這卻是故意歪曲主的話。約翰福音2: 19:「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由此可知,當時坐在公會上審判耶穌的,是一些假冒為善、抵擋真理的,大祭司、長老和文士。然而主耶穌對這些不實的指控「卻不言語。」因為主在那裡看見了神的主權,心中十分明白祂正在完成救贖世人的大工,所以祂能面對猶太公會的審判,平靜地宣布祂的再來與末日公義的審判!因此今天當我們為主,為真理的緣故受到不公的審判時,但願我們也不要看人的審判,而要看神的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