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下13: 1-39」「大衛的兒子押沙龍有一個美貌的妹子,名叫他瑪,大衛的兒子暗嫩愛她。暗嫩為他妹子他瑪憂急成病。他瑪還是處女,暗嫩以為難向她行事。暗嫩有一個朋友,名叫約拿達,是大衛長兄示米亞的兒子,這約拿達為人極其狡猾……。」在撒母耳記下第十三章中記載了,當大衛認罪后,神立刻赦免他,叫他不至於死亡。但大衛還是要受管教,要承受犯罪所帶來的後果。在這裡我們看到,大衛的長子暗嫩用詭詐玷辱了他同父異母的妹妹他瑪,就是押沙龍的妹妹。而且他為著自己一時的情慾、快樂,完全不管犯罪的結果。因照常情長子要繼承王位的,然而這個罪讓他失去了繼承的資格,而且他所犯的罪,也給他招來了殺身這禍。因他瑪的親哥哥押沙龍對暗嫩玷辱他瑪懷恨在心。兩年後押沙龍就報復暗嫩:「押沙龍吩咐僕人說,你們注意,看暗嫩飲酒暢快的時候。我對你們說,殺暗嫩,你們便殺他,不要懼怕。」可見悲劇不斷在大衛家中發生,先有亂倫的醜事,繼而有殺兄血案,這些都與大衛自己所犯的淫亂和殺人罪有關,也應驗了先知拿單所說的:「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這也讓我們看到犯罪的後果是多麼的可怕!由此可知,罪是犯不得的,因為神是聖潔公義的,祂恨惡罪惡!為此,願我們今天在這越來越黑,越來越可怕,試探也越來越強烈的末後世代中,不要放縱肉體的情慾,要靠主勝過試探,並要以大衛家所發生的事作我們的警戒!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