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下12:1-31」「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在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中記載了,大衛所犯的罪雖然在人面前遮掩了,但在神面前卻不能隱藏,因此神就差遣拿單來見大衛。先知拿單針對大衛的罪舉了一個例子。大衛聽了后就惱怒例子里的那個惡人,並指著神的名起誓說:「行這事的人該死!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這時拿單就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大衛聽了后就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這就是犯罪所付的代價!詩篇99: 8說: 「耶和華我們的神阿,你應允他們,你是赦免他們的神,卻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同樣今天我們若犯了罪,併到神面前來認罪悔改,神必赦免我們的罪,但神卻要按我們所行的報應我們。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遠離罪惡,這樣就不會落在神的報應中!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