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太22:34-40>

作者:霞步思  於 2016-3-6 07:1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太22:34-40」「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當法利賽人聽見撒都該人被耶穌的話堵住了口后,他們當中的一個律法師就來試探耶穌,問:「夫子,律法上的誡命,那一條是最大的?」他以為耶穌沒有在律法上受過教,一定不會回答這問題,但他卻不知耶穌就是賜下律法的主。耶穌就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也就是說,最大的誡命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地去愛神。主耶穌不但說了哪個是最大的誡命,把其次的也說了,就是要愛人如己。因此愛神、愛人這兩條誡命就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律法有613條之多,總的原則就是愛神,愛人。而人只有先愛神才能愛人如己,所以愛神也就包括全律法。因此基督徒生活的原則就是「愛主你的神」。那麼你有沒有這樣的愛神呢?若你的答案是:我只是信,卻沒有愛神,這就說明你不是真信,你就要趕快悔改,否則你「這人可詛可咒!」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遵守最大的誡命:愛主我們的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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