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惡園戶的比喻>
讀經「太21:33-46」「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在這段經文中主耶穌講了兇惡園戶的比喻。這些兇惡的園戶,他們不但不交租錢,還打人、殺人、殺園主兒子。這些兇惡的行動,表示他們拒絕主,這樣他們就失去結果子的機會,也不可能結果子。另外主用比喻提醒他們,要他們信靠神所設立的磐石,就是耶穌,要按時結出果子,歸榮耀給神。可是雖然主已經說得很清楚,當時的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也很明白,但他們反而為了自己的地位、觀念,甚至看見自己受到威脅,就同心拒絕,甚至要殺害耶穌,這就應驗了比喻中所指的兇惡園戶!同樣今天神一再差派人來勸導信徒要愛主、愛人。教導信徒要離棄罪惡,活出聖潔,要傳福音。我們若充耳不聞,不為所動,這也是拒絕。我們雖然沒有打人,殺人,但是拒絕了主的心意,也同樣沒法交出果子。 因此我們不要以為這兇惡園戶的比喻和我們沒有關係,要知道以色列人會拒絕先知、拒絕彌賽亞,拒絕神的道、拒絕講道的人。今天我們這些活在新約的信徒,也有可能犯同樣的錯誤!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警醒,別作兇惡園戶而被主棄絕!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