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太21:33-46>

作者:霞步思  於 2016-2-27 07:2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太21:33-46」「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在這段經文中,主耶穌又講了:兇惡園戶的比喻。這裡家主是指神。葡萄園是指以色列國,籬笆表示神一直保護以色列民。壓酒池表示神培植以色列民。租表明葡萄園的主權仍屬於神。園戶是指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往外國去說出神的寬大,讓人隨意經營管理祂的產業。從這裡我們看到,園主對葡萄園的關心和愛護,就是盼望可從園戶收到果子。可是在收果子時,園主打發僕人去收,僕人卻被園戶打了,殺了。最後園主打發祂的兒子去,也給他們殺了。於是耶穌問:園主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回答: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時候交果子的人。可惜他們對別人的兇惡,深惡痛絕,可對自己的兇惡卻絲毫沒有感覺。所以主明確指出,神的國要從他們手中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接著耶穌引用詩篇的預言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主就是被他們棄絕的那塊房角石,而這塊石頭到後來就成了「跌人的石頭」和「砸人的石頭」。此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知道主的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他們就想要捉拿他,可見這些兇惡的園戶,死到臨頭,還不知悔改!但願我們今天都要珍惜神的恩典和重託,並要結出悔改的果子!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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