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叫自己跌倒>
讀經「太18:6-9」「……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里。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里。」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主耶穌不只警告我們:「那絆倒人的有禍了!」還告訴我們,叫自己跌倒的,也是一件很大、很嚴重的事!所以主說:「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那麼主是不是真的要我們把犯罪的手腳砍掉,把犯罪的眼睛剜掉?不是,主的意思是叫我們,要果斷堅決的對付罪惡,不怕一切的犧牲,忍受一切的痛苦,咬緊牙關砍掉罪惡,不容許哪怕是一丁點罪惡在我們身上有立腳之地!因此今天我們若是犯了罪,叫自己跌倒,不是簡單地認罪,然後就沒事了,而是要砍掉犯罪的肢體,要悔改棄絕罪惡。因為天國可以接受外體有殘缺的人,但是不能接受裡面悖逆不悔改的人。而這些悖逆不悔改的人,就要被丟在永火里,被丟在地獄的火里!這地獄就是第二次的死,是惡人受永刑的地方!今天在這個充滿試探、誘惑的世界中,許多人被絆倒墮落。因此我們要靠著主耶穌,對付罪惡,對付情慾,寧願殘缺進天國,也不要帶著完整犯罪的肢體進地獄!為此,願我們對任何叫自己跌倒的事物,都要付代價把它砍掉,這樣我們就不會被丟進地獄里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