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魚口裡得稅銀>
讀經「太17:24-27」「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丁稅約有半塊錢)?'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銀。'但恐怕觸犯他們(「觸犯」原文作「絆倒」),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它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在這段經文中記載了,從魚口裡得稅銀的神跡,這是主耶穌最後一次到迦百農時所行的。當時有收丁稅的問彼得:「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而這裡的丁稅是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時,神借著摩西為他們所規定的律法(出30:14-16),所以彼得說:「納。」之後就進了屋子。但全知一切的主耶穌已知道稅吏與彼得的談話,就問彼得:「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主就是要告訴彼得,祂是神的兒子,是君王,怎要向人納稅?但我們的救主不願「觸犯他們」,就吩咐彼得到海邊去釣魚,並「必得一塊錢,」作兩個人的稅銀。一塊錢不多不少正好,這就是神的恩典!同樣今天神的恩典在我們身上都是正適合的,不會多也不會少,只要我們照著主的話去做,就必「從魚口裡得稅銀」!但願你我都能經歷到神給我們所預備的一切恩典!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