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太16:21-28>

作者:霞步思  於 2016-1-20 06:3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太16:21-28」「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 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在這段經文中記載了,當彼得認識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主向門徒啟示了教會的真理后,主就啟示祂的十字架。然而門徒對十字架的啟示難以接受,就如彼得一聽見就勸主「萬不可如此」。可見彼得只聽見「受許多苦和被殺」的話,而沒聽見「第三日復活」的話,其實復活比受苦被殺更重要。但主看出彼得的話是出於撒但的詭計,所以主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主不是說彼得是撒但,而是說他被撒但利用。接著主耶穌就呼召門徒要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但主說:「若有人」,所以背十字架是每個信徒自由的選擇,主絕不勉強。但人若願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不但「必得著生命,」而且主的保證是:「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里,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為此,願我們今天都是願意舍己,背起自己十字架,跟隨主的人,這樣我們就能得著榮耀的獎賞!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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