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太10:26-33>

作者:霞步思  於 2015-11-15 06:4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太10:26-33」「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主耶穌在警戒門徒,他們出外傳福音會受到逼迫后。所以主在這裡告訴門徒,不要怕這些逼迫他們的人,因為總有一天這些人的惡行,要被顯露出來的。因此門徒可以放膽的宣揚從主而來的福音。接著主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主又說麻雀很便宜如果天父不允許,一隻也不會死。而且他們的頭髮天父也都被數過了。所以門徒不需要懼怕人,他們當在人前認定基督,否則天上的父也不會認他們。然而我們從主的這番話中看到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就是:「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里的,正要怕他。」為此,願我們今天都不用懼怕那些只能殺身體的人,相反我們應當懼怕神,因祂能將人的身體及靈魂都滅在地獄里,所以怕神是我們得勝的根基!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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