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
讀經「士2:11-23」「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侍奉諸巴力,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去叩拜別神,就是四圍列國的神,惹耶和華髮怒。並離棄耶和華,去侍奉巴力和亞斯他錄。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又將他們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甚至他們在仇敵面前再不能站立得住。他們無論往何處去,耶和華都以災禍攻擊他們,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又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他們便極其困苦……。」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就是他們偏離了神,去拜別的假神。而拜假神這件事,在神的眼中是最嚴肅的一件事。 在十誡里的第一誡是什麼?「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難道這是神心胸狹窄嗎?絕對不是!因為神知道宇宙之中,只有祂是獨一的真神,所有其他的假神,都是欺騙!因這些假神不但不能夠帶給我們真正永恆的盼望,也不能夠給我們帶來真正的滿足和喜樂。接著神就興起士師,但他們卻不聽從士師,又去叩拜別神,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於是神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可是今天我們也沒有比他們好到哪裡去,因為我們這個世代比他們更險惡,犯罪的花招更多,誘惑也更大。以至於使許多人都在拜這「世界的神」!這是一件很危險的事!為此,願我們今天都不要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要真正敬拜獨一真神,要愛主勝過一切!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