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讀經「太10:1-15」「……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從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當主耶穌呼召十二個門徒出去傳福音時,吩咐他們,凡不接待他們,不聽他們,對拒絕福音的家或城,在他們離開之前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當時猶太人從外邦國土回來,都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因他們認為外邦人的土是玷污的。而主耶穌讓門徒這樣做,就是要讓拒絕福音的人知道:「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因此今天我們的責任就是要把「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向世人傳講。對方信不信不是我們的責任。如果我們沒有向他們傳福音,我們就有禍了。保羅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同樣神對先知以西結說:「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惡人,他仍不轉離罪惡,也不離開惡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今天主已把傳福音的使命交給我們,我們就要去傳,並要把結果交給神。若我們不傳,神必向我們追討「喪命的罪。」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去傳福音,若有人拒絕福音,我們就要聽耶穌的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