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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釘子戶的遭遇

作者:花名雞仔  於 2018-8-22 00:1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前塵往事

(我的第二故鄉…資本主義社會:「釘子戶的遭遇)

我在香港第二次住木屋是在觀塘樂意山木屋區,也是沒有電,那時凡是臨時木屋區都沒有電的,因為是臨時木屋區最多三年政府就必須要清拆,這些地方不是開山就是填海形成的,地底土太松,所以暫時用做臨時木屋區場地,用實地底再圖它用,做飯用火水煮「煤油」,照明也是火水燈「燈盞」,70代初才普遍使用灌裝石油氣做飯。年輕喜歡看恐怖鬼書又怕又想看,那時電視還不普遍又沒有電,晚上只有看書打發時間,夜晚靜肖肖火水燈暗沉沉,經微風一吹一明一暗看鬼書或看那些謀殺書籍更顯可怕,好像到處都暗藏殺機,又怕又想看。

六九年觀塘樂意山木屋遷拆,木屋區居民各散東西,我不會談情說愛從木屋區分開后,各家分派地區不同和女朋友見面機會少了,聯絡幾次后再也沒有往下走,因此戀愛美好時光也終斷了,木屋遷拆我們不夠條件上不了政府徙置區,因人數不夠我和父親才兩個人,政府徙置區最少要兩個半人,才能分配到政府徙置區最小單位,什麼叫做兩個半人?(小孩算半個人),最少一對夫婦帶個小孩。

政府遷拆木屋(我的木屋是合法的),政府要拆起碼要有個安置,政府沒有安置好,房屋處一次又一次派人來恐嚇,隔幾天就派人來一次,在房子門上寫個「拆」字,每次寮仔隊(政府拆屋隊)派人來,一來就是四、五個人,他們一來就會有一大群小孩跟來看熱鬧,直接影響到我在門前種的大南瓜被人偷走,自已養的黃豆狗也被人偷走,一氣之下跑去尖沙咀中間道房屋司署交涉,和屋司署工作人員過吵過鬧過,大南瓜和狗被人偷了,我當時真有氣,在屋司署我說如果再來我就拿刀砍死你們,他們說我野蠻,對付這些吃糧的人不野蠻不成)

在木屋和政府鬥了半年多期間又遇暴動,暴動期間附近山上掛紅旗,警察經常上門搜查,害到我把工會會員證都消毀掉,再加上幾次颱風,不少人給嚇倒搬走剩下幾戶人繼續和政府斗,我要找理由繼續和政府抗爭,由於暴動時候政府退了一次,叫我們同另一家人合住第二期徙置區,老實說兩家人合住的送我都不要,這類房子我紮鐵時住過,我不接受這種安排,我能願在山邊搭木屋住,住小木屋比和別人合住方便自由,經過一翻翻波折后政府一退再退,終於分配到人人渴望,當時屬於最好政府徙置區,秀茂坪第四期十六層髙最小的單位,總算有了自己安定的居所,你越是軟弱怕事它就越欺負你,港英政府也不例外欺負窮人。

第一、二期徙置區最差,六、七層高無升降機,幾十戶人共用一個公廁,沖涼洗澡幾個人共一室、在公共走廊做飯,房子大約面積11.15 平方米住五個人,不夠五個人的家庭要和另外一家人共住,房子用板隔開,第三期徙置區八層高也無升降機但住房己有所改善,中間走廊門對門住家,六戶人共一個有鎖廁所和浴室,可以在自己房裡煮食,第四期徙置區是最後一期,徙置區之中算是最好的,自己陽台做廚房、一人位置小廁所、廚房廁所全在房內陽台,小廁所裝個冷水淋浴,冬天用石油氣煲水洗澡,第四期的好處就是廁所、可以在自家陽台淋浴洗澡,不須要再和別人共用廁所和浴室,第四期之後就有點像廉租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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