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過去一段難忘旅程…離鄉出走 「偷渡」(隨波逐流:水路坐船走)
第二次也是六二年,這次是水路坐船走也是父子一起走,由於我父親解放前開雜貨店做漁民生意的,解放后雜貨店經過公私合營,幾年後雜貨店歸公,漁民所欠賬一筆勾消,我父親和漁民有點交情,六二年尾廣州方面有六個人托我父親找船偷渡,他們出錢雇船偷渡,條件是我父子兩人免費搭順風船,一共八人計劃好由海邊坐小舢板到公海轉大船走。
我父親貫來心腸好想帶多一人去,這人是個女的年齡六十多歲,成分是個富農兒子一家全在香港,和我家帶點親戚關係當時年齡60多歲,在隊里做不了重力勞動,隊里給她分配照顧另一老人那個老人也是個女的成分是大地主,當時年齡八、九十歲,只一人在老家,其它人也是全在香港,女富農也是出於好心把去香港之消息告訴她,叫她以後好好照顧自己,那個女地主怕將來無人照顧叫她把她也一齊帶去,女富農知道不可能年齡太老行動不便,女地主知道不帶她去整個村子大叫大嚷,有人要去香港不照顧她了,這樣一叫嚷全村都知道影響到一大批人跟著來,由於保密工作沒做好把消息外露,民兵知道后立即追捕。
這一大叫大嚷影響之大,跟來的人有七、八個之多,同時付錢那一批人還沒到來,父親要等他們所以決定分兩批走,我帶七、八個跟隨者避開民兵先行,父親帶付錢的隨後。由於消息外露民兵追捕,父親那批沒敢走正路只好沿著海壩走,途中又被民兵開槍追捕延誤了時間,我帶那批經過一番波折先到達指定地點,付錢的人還沒到來船家用小舢板先把我們送到一小島,說回去載另一批人然後一起坐大船走,我們信於為真只好下船上小島等,最後把我們丟到一小島上。
在小島上月黑風高海風很大又冷又濕,眼爭爭望著那條小舢板帶著父親那批人往大船開,我們沿小島一直追邊追邊喊一路追去,小舢板離我們很近告訴我們,小舢板太小坐不下說回來再載我們一起走,我們信以為真在小島等了好久,小舢板沒有回來船主直接把我父親那批送上大船開船走了,完全不理我們這一批最後把我們丟到一小島上,原來當晚一共有三批船偷渡公安派船追捕,最後我們這批全部落網送進澳頭派出所。
這次出走我們父子帶了點錢,是以前自己做生意留下來的。我父親帶了四個金戒指,我帶了四十元港幣,港幣也是做生意留下的,我在小島已意識到送進派出所肯定要搜身,所認先把錢藏在鞋頭裡面,進派出所之後果然搜身撿查,撿查脫掉的鞋襪,撿查人員把鞋往地下敲了幾下,由於鞋濕了水錢和鞋粘貼在一起,兩個鞋子敲打一番后沒有東西出來,誰知那個撿查員再敲一次最後還是給敲了出來,港幣被派出所沒收了,關於錢的問題后來上面還派人下來調查了三次,問錢是不是這個數派出所有無貪污,那時就於貪污犯非常嚴肅。
另外還有一人帶了大量人民幣和港幣,那人以前是在澳頭當醫生的有些錢,錢也是分兩人帶做醫生的當時帶了七百元人民幣給沒收了,港幣三百元由他的兒媳婦帶,由於當時撿查沒有女撿查員,要去找女人來撿查他的兒媳婦說要去小便,當時派出所內沒廁所叫他到外面去,三百元港幣就這樣給她弄了出去。
偷度當時在我們這一帶基本不算犯罪,最後釋放回家。(父親到香港后,聽他後來說,當天晚上他那一批人在大埔元洲仔上岸,七個人連夜步行,一直沿著鐵路走到九龍,後來自己買些咸魚乾貨,挑著到新界圍村叫賣),第二次偷渡成敗參半父親成功我再次宣告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