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當年社會環境關係我沒有受過多少教育,所以進入社會後做過不少愚蠢的事,這些愚蠢的事應該和教育有關吧,在香港年輕單身那段日,當年做織布工工友全是「飛仔」在當時環境下又年輕有樣學樣,人「飛」我也「飛」,那時我還穿過擋不到肚臍半節粉紅色恤衫,一班「飛仔」經常賭錢,經常賭到飯錢都沒有,有一次一個飛哥賭輸錢無錢用,問我暫時借個戒指被他當,那時年輕人都喜歡帶戒指,我帶了一個白金戒指,(那時我好像記得白金戒指才29元一錢),大家做朋友我覺得無所謂就給他,他拿去當後過了幾個贖回交還給我,我當時一看戒指不對路,是那個戒指但一邊粗一邊幼,每個戒指內圈都有字的,拿回來一看有字的一邊粗沒字一邊幼,原來典鋪偷金把一邊無字刮薄,偷金是當鋪常事早己知道,事情己發生只好自認倒霉。
裁剪毛衫時也做了件蠢事,當時一個「飛哥」也是工友,他沒有錢用想賣支筆問我也不要,我出於好心同情他暫時買下,我對筆不感興趣說好有錢買回的,那是一支派克筆,派克筆是好筆當鋪也收,后來他說不要了不想買回,為何不要?原來他拿去當鋪估過價,值不了多少錢,當時他賣給我60元當鋪給他40元,后來和別人說起好多人都說我蠢,沒辦法遇見這種人只能認倒霉識錯人,我當然生氣拿去幾間當鋪問,最後有間被我當出80元,在當年幾十元是個大數目,他聽見我當了80元后啞口無言,自以為聰明到頭來變吃虧。
還有一件更加愚蠢的事,那就是手錶故事,當年我帶個刁陀手錶,刁陀在當年屬於名表,當然比不上勞力士、阿米加、但也是名表,那個時期我織毛衫收入比較好,學人威下買了個刁陀,這段時期是毛衫廠最旺之時(毛衫廠沒幾年就不成了),那時做工每天都飲完茶才上班,一天早上我在九龍城飲茶,每天都是到這間茶樓飲茶,我自己坐一張兩人小台,我習慣一邊飲茶一邊看報紙。忽然一個男子走來坐到我對面和我說話,我不認識他但他說認識我,還說出我在工廠的一班工友名字來,他問我記不記得他,當時我想不起他是誰,但他能說出我的朋友,我想可能是我想不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