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二(女兒)香港出生,老二在不到一歲就移居英國,老二小時候最愛哭,哭起來驚天亂地。長大后比較文靜,但性格也很要強,屬於不認輸一類,老大老三都怕她,但四兄妹感情都很好,現在已是兩個小孩母親了(生了兩個兒子),居住在倫敦附近。
當時由於家庭負擔不起,在四個孩之中唯一沒有讀私校一個,沒進私校,在天主教辦的女子中學就讀,那時家裡沒有電腦,要找資料只能放學後到圖書館看,在餐館工作的博士生經常帶她們到大學裡面找資料,(97年我家才第一次買了個破電腦,我是用來炒香港股票用的)。有人說老二比較聰明,老二是否聰明我就看不出來,(但她媽說她是幾個孩子之中最聰明,),大學放假回來只見她天天抱著一大堆又厚又重的書在看,可能是死記幾百年留下來那些法律條文吧。
老二中學畢業后在愛丁堡讀法律專業,(這個專業也是我選的),在愛丁堡大學經過苦讀四年後拿了個榮譽學士文憑,不過看她在找工作方面很輕鬆就找到工作,畢業那年保險公司招人她去面試,聽她說在五十多人經歷三次面試中,各個專業畢業都有,有會計畢業的、有數學畢業的,文科占多數,最後公司只招四個人她是其中一個,一個法律系剛畢業的學生在不對口的行業中公司怎會看上她?這可能和讀法律有關吧,后來一直在保險公司工作一干就幹了廿多年。
如果當初肯聽格拉斯哥大學華人老敎授提議不要讀法律就好,老敎授說,你要知道自己身份背景、文化背景,老敎授說如果律師行沒有人事關係將來要找地方見習都難,(老敎授天天到餐館食午餐,我們聊得很投機什麼都聊,) 我當時不相信後來我信了,要說沒有歧視是假的,每年畢業多少人律師行業不好進(可能關係到保護律師人才吧),大部份讀法律專業的都要轉行融入其它行業。
老二沒能在法律專業方面繼續往上讀的原因,據她說是很難找到見習的律師行,所以不想繼續讀也想早點找工作做,可能覺得自己續得太辛苦吧,老敎授說得對律師行沒人事關係是很難入去見習的,我本來想她在法律專業方面發展的,沒有想到是這個結局,我承認由於我瞎指揮選錯專業所造成,老二她喜歡化學專業,當時我考慮到化學專業對女孩子不好,所以我才叫他選讀法律專業,從老二這方面看我承認瞎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