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我在收拾出租屋的時候,從旮旯里撿回來一個玻璃瓶。當時,我並不知道它是什麼東西,幹什麼用的,只覺得它好玩、好看,就拿回家來了。沒想到,我那讀七年級的小女兒看見了,立刻責怪我說:「爸爸,你要它幹什麼?這是吸毒用的bong!」一邊說,一邊拿著它就往外面的垃圾桶里送。
我趕緊阻止她說:「哎,哎,哎,別這麼武斷嘛!就算bong是吸毒用的,可我又不吸毒,為何不可以把它當成花瓶,讓它物盡其用呢?」她生氣地翻著眼珠子對我說:「你有那麼多專用花瓶,為什麼還要用它?!」
儒家講「仁人愛物」,基督教講「罪在人心不在物」,所以,我就堅持認為,犯罪的是人,吸毒的是人,不是物件,bong是可以作為花瓶來使用的。於是,我就真的把它拿去嘗試了。結果發現,吸毒用的bong,確實不適合做花瓶。我這才明白:物有專用,才能盡其用。
bong做花瓶,是否不倫不類?
大家都知道,英語是一種非常精準的語言。英語的造詞習慣,是一物一詞,一詞一物。英文的單詞之所以越來越多,就是因為人類創造生產的物品越來越多。換句話說,講英語或具有西方思維方式的人,都會覺得專物只能專用,一把鑰匙開一把鎖。
同樣,槍支是武器,它被造的功能乃是攻擊和自衛,作用就是殺生,包括殺飛禽、殺走獸和殺人,最主要的還是殺人。硬要把槍支解讀為中性的工具、玩具、藏品、裝飾或體育用品,那是對英語的造詞習慣、美國人的思維方式、西方務實精神的曲解,更是對血淋淋的殺人事實的罔顧和漠視。
既然槍支是邪惡時代掌握在邪惡人手上的邪惡武器,那麼,為什麼禁絕它有那麼難?愛因斯坦說過,現在我們的世界,最缺乏的是善意與力量的結合。有力量的人沒有善意,有善意的人沒有力量。美國有善良願望主張禁槍的人,包括奧巴馬總統在內,卻沒有力量改變現實。
對美國禁槍難的解釋,目前大致歸類有三種:
1、憲法規定美國人有擁槍的權力和自由;
2、軍火商和槍支協會為了自身的利益阻撓禁槍;
3、美國人有用槍迫使政府自重,保障民主和自由的傳統。
我個人則在大眾認知的基礎上,總結出這樣三條理由:美國禁槍難,難於上青天,一是祖宗造孽;二是民主之禍,三是淫亂之罪。
祖宗造孽,就是憲法修正案對擁槍的鐵定,讓後人無法撼動。這一條是大家都看得到,都能理解的了,也都承認的。
民主之禍,就是正反雙方意見相左,人數卻相當,正確的主張被錯誤的主張抵銷掉,無法達成共識,而整個國家又缺乏一個獨立的、強有力的裁斷機構,致使禁槍提案屢屢受挫。這一條雖然人人都看得到,感受得到,但卻不是人人都願意承認的。
淫亂之罪,乃是我根據美國人的宗教信仰,對照美國人的放蕩行為「欲加」出來的。這一條幾乎沒有人想到,沒有人看到,更沒有人會承認。
中國有句老話:「賭生盜,奸生殺。」奸,就是淫亂。賭博賭輸了,一定會去偷盜;姦淫成風,就會引起殺戮。大洪水毀滅全地的時候,遍地都是淫亂。桃色事件中的姦夫淫婦,常常會被捉姦者砍死。
為什麼淫亂會導致殺戮呢?這可能是因為傳統時代,避孕技術不發達,淫亂會牽扯到人口的出生。計劃外生人,必然導致計劃外死人。淫亂者為圖一時痛快,平白無故地弄出一個人來,那你自己就得死,才能換取小崽子們的生。
雖然現代生育控制技術大多不是美國人發明的,但美國人對推動婦女解放、性開放和網路淫亂,特別是近年的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全球示範推廣,可謂功不可沒,同時也罪不可赦。
宗教的禁慾遠比科學的避孕來得乾淨,因為在床上用如意袋殺死的,並不比在河裡用麻袋殺死的慈善;現代避孕技術毀掉的都是造人的材料,糟蹋餃餡兒,其實就是糟蹋餃子。
美國人在淫亂中避孕,避孕中淫亂,無不以一種肉眼看不見的形式在殺人。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所以,從表面上看,美國是世界上最發達、最強大、最文明的國家,可實際上卻到處隱藏著死亡的威脅。就因為別人威脅不了美國,所以上天就讓美國人自己愛槍、玩槍、無法禁槍、隨時隨地帶槍,威脅自己,懲罰自己。
報復常常落到無辜者的頭上。這句話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的名言。美國近年,每一次槍擊案件,開槍的總是瘋子、恐怖分子,而被殺的卻總是無辜的平民。
所以,美國要想真正的禁槍,不再流無辜人的血,不再讓善良的母親哭乾眼淚,那就要負起大國的責任,帶好世界的頭,從戒色開始,絕不再向世界傳播烏七八糟的東西。只可惜,美國人做不到。
美國的國民性是什麼?你從現代拼音字母文字America、United
States、US里都無從「識得東風面」,但從世界孑遺物種、象形文字中文裡,便能刨出祖宗。中文美國的「美」字,乃「公羊」之意,大羊為美,而大羊即公羊,公羊有時候也被稱作「臊羊」。
古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被人們稱作「公羊」。公羊勇猛,喜歡用角攻擊人,所以,它能把世界牴得翻覆一片。美國人的國民性,就是公羊的秉性。槍在美國人心目中乃是這樣的貨色:
槍者,搶也,速度搶先也。
槍的威力,在彈,不在槍。由於槍彈微小,速度太快,穿透力極強,遠遠超出人的躲避速度和防範能力,所以,兩方爭鬥,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槍者,強也,擁槍者,自強也。
當年,西方人就是靠這種武器,廢了東方人的騎術和武功,翻轉東西,征服了世界。美國人現在還抱著槍不肯放,正是想維持舊榮光,不願利器失手。
槍者,陽具也,陽剛也。戀槍癖者,都有陽具崇拜的古風。
冷兵器的槍,形狀猶如陽具;熱兵器的槍,射彈類似射精。冷兵器的槍,以矛頭刺傷人;熱兵器的槍,靠槍彈穿透人。更有cool者,槍彈在射出槍管時,會引起后坐震動,將槍管「砰」然上抬,就像烏將軍見到毛洞主那樣雀躍。扣動扳機的英語,好聽的叫pull the trigger,難聽的就叫cock a gun。
中文裡不是有個兩強爭勝的詞,叫「決一雌雄」嗎?拿槍攻擊和擁槍自衛的人,其實都想在與對手的搏殺戰鬥中雄勝。開槍者為雄,中彈者為雌。然而,槍與陽具的不同是,人彈射出造就人,槍彈射出毀傷人,這是生與死的差異。
綜上所述,美國人因了「祖宗造孽、民主之禍和淫亂之罪」三條繩索的捆綁,槍支被牢牢地系扎在他們的頭上、手上和心上,只要他們扣動意念的扳機,馬上即可殺人於瞬間,喋血於無極。
任何人想在美國禁槍都不易為,加上基督教信仰認為,人間亂象無不與靈界有關。世上的爭戰,通常起源於靈界的爭戰。每一個大國,背後都有靈界的勢力在掌控。所以,人想禁槍禁不了,天不禁槍枉費心。
善良的、理性的、明智的、正常的人們,你們既然選擇在這個國家生活,那就要隨時隨地吟唱「無可奈何人死去,似曾相識槍又來」,自求多福吧。保重!(下)
201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