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賊有賊理

作者:休里  於 2016-3-26 03:2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知青歲月|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9評論

關鍵詞:文革, 知青

    雖說寫賊的不必去偷,寫娼的不須去嫖,但由盜賊和娼妓寫出來了的故事肯定比那些閉門造車的作家們生動。如果一位作家躲在房子里不去體驗生活,只靠大量閱讀和模仿他人作品,用華麗的辭彙去修飾句子,用遐想去弄情,寫出來的作品必是乾澀無味的。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體驗生活對於寫作是很有必要的。出去尋找題材,感受一把生活,寫出來的東西才更切實際。比如寫賊,你首先要了解賊的心理,為什麼去偷,對自己的偷盜行為有無愧疚感等。如果對這些都不了解,好像那人天生就是一副賊骨頭,未免太過於偏見了。世間許多重大事件都是由於人的一念之差而發生根本性改變的,人生的轉折點往往也在此。
    你拉倒吧!盡吹牛,寫賊,你偷過啊?

    言歸正傳。
    「賊」字在辭典中有多種解釋,貶義詞,泛指壞人,如國賊,盜賊和淫賊等。若單稱賊,多指小偷之類的竊賊。「昨晚你家遇賊了?」指的就是小偷。偷竊是違背道德和法律的行為。賊通常是隱蔽作案,見不得光。賊又機靈,常被形容成「賊頭賊腦」,「賊眉鼠眼」等猥瑣形象,絕少笨的。
    賊一般分兩類:一類是生活所迫,為生存而偷,比如一位餓得發昏的流浪漢在別人地里挖一個紅薯來充饑;另一類是貪得無厭,為了比別人過得更好而偷,那些在公共場所的扒手或入室行竊的賊屬於這一類。無論你屬於哪一類,賊終究是賊,偷竊屬於非法佔有,將他人之物佔為己有的犯罪行為,必須受到懲罰。
    賊多為窮人,窮則思變,想翻身就得造反,造反即是無視現存法律,犯上作亂。事實證明,窮是引發犯罪的根源。所以窮人的犯罪率相對較高,監獄里關著的罪犯絕大部分是窮人,富人極少。細想之:如果家裡金山銀山的,何必做賊?不幸的是,我曾窮過,也曾做過賊,為此我至今仍深感內疚。
    每個人或多或少都做過賊,不偷家裡的就偷家外的,不偷私家的就偷公家的。偷竊分類別:偷竊分大小,大偷可入刑;偷竊也分個群,法不責眾;偷竊又分公私,公共財產人人有份;偷竊還分對錯,好漢要嘉獎。也許有人會問:既然說的這份上,打土豪分田地算不算偷竊行為?當然不算,地主土豪的財產是靠剝削窮人而得來的,土改的目的是物歸原主,將富人的非法所得還給窮人。馬克思認為剩餘決定剝削,沒有剝削就不會有階級產生。我也認為沒有階級就不存在剝削,多餘部分要平分。老馬與我觀點基本一致。我之所以贊成老馬的觀點,是因為馬老前輩至少可為我的偷竊行為作出合理的辯護和解釋。
    知青年代我曾偷過貧下中農的瓜菜。在一個漆黑的夜晚,我將鄰村的一小塊蘿蔔地給刨了,臨走時就地磕了三個響頭。次日那貧下中農罵了一整天街,不知哪個仇家倒了大霉,被他咒了祖宗八代。至於我為什麼那麼狠,理由難以啟齒,道理你懂的。
    我是個受過教育的人,父母都是文化人,且家境殷實。自小不曾偷過別人的東西,甚至連向別人討要也不好意思,怎會幹此下三濫的玩意兒?我也知道偷不是君子所為,可我就這麼稀里糊塗地幹了。我竟然是個賊!如何邁過心裡這個坎,怎麼為自己的偷竊行為辯護呢?當時我是這麼想的:
    當年紅軍打游擊時被國軍圍剿,躲入深山居無定所,不耕不種哪來的糧,靠打劫富人的錢財為生,那時被國民政府稱之為赤匪。紅軍從不偷窮人的財物,窮人家也沒啥好偷的。紅軍只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借一點窮人家的糧食,留張借條先欠著,承諾革命成功后歸還。當然,革命不成功自然不必還了。但那不能算是偷,是打了借條的。即使將來還不了,權當革命群眾為革命作出的捐獻吧。當時我也考慮過是否留一個借條在菜地上,答應將來我離開農村后加倍償還,滴水之恩湧泉相報。但又一想,本人不是土匪流寇,就在隔壁村住著哩,失主很容易找到我。與其留一借條,還不如去公社革委會自首得了,此條萬萬留不得。即無法償還,權當貧下中農對毛主席發動的轟轟烈烈的上山下鄉運動所作的一點點捐獻吧。我想,毛主席的話他們總會聽的。思畢,心安理得,愧疚感略減。
    插隊知青與兵團知青的根本區別在於插隊知青的生活無保障,兵團知青有固定工資,有食堂,而且農場是國營的,即使經濟虧損也有國家補助。相比之下,插隊知青可憐得多,得自個兒砍柴做飯,靠工分賺錢,本地的貧下中農一年忙到頭也欠生產隊的錢,何況我們這些娃娃童工們,不欠糧是不可能的。據說習近平曾是個插青,還當了村黨支書。我也想努力入黨啊,但家庭出身不硬,誰敢做你的入黨介紹人?想當官也要等到入黨后才有機會,看來我這輩子與黨官沒緣。習是鍍金的,我是鍍鐵的,不僅價值不均等,日子久了那鐵也會生鏽爛盡,最終成氧化鐵垃圾。同是知青,起步就差了一大截,我只好破罐破摔去偷。舊的階級消滅了,新的階級又被製造出來。階級鬥爭,說到底就是我欺壓你,你欺壓他,他欺壓我。鬥爭不止,階級不滅;階級不滅,鬥爭不止。思畢,心安理得,愧疚感大減。
    偷菜也許不會坐牢,即使坐牢還是種地。罪犯與農民的區別在於站在田邊的幹部有沒有攜槍,如果那位生產隊長在吆喝時也背著支槍,那與勞改農場有啥區別?那還不如去勞改農場呢,至少不用自己做飯。據說美國的窮人特喜歡坐牢,故意犯罪去坐牢,因為牢里比牢外好。可想而知,美國人民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相比之下,我們的生活多麼幸福啊!牢里管吃管住,比外面強,那時我已有坐牢的心理準備。思畢,心安理得,愧疚感倍減。
    據婆婆說,成立人民公社時,人人都做過賊,社員們晚上偷偷去田裡擼稻穗,手都擼出血了。從土改分田到戶,後來組織合作社過渡到成立人民公社大鍋飯,中共完成了社會主義所有制建設,為以後的共產主義建設奠定了基礎。農民偷糧也是被逼的,為了生存而偷,總不能等著餓死吧。我想:既然你們這些教育者貧下中農偷得,我們受教育者知青怎又偷不得?所以我也要跟貧下中農學偷。思畢,心安理得,愧疚感所剩無幾。
    縱觀歷次大革命都是由貧富不均而引起的,貧富差別過大是造成社會動蕩的不利因素。當無產階級處於弱勢時,偷竊和打劫富人一度成了均貧富的合理手段。因為富人的財產都是利用不合理的手段剝削窮人而得來的,我只是偷一點食物來維持生命,所以我可以心安理得去偷瓜菜。至於我為什麼會窮,貧下中農為什麼比我富,我是否被貧下中農剝削等等問題值得探討。至少彼此之間沒有同工同酬,我干一天計七個工分,貧下中農計十個工分,極不平等。心裡不平衡,覺得委屈,所以我要用偷來平衡。思畢,心安理得,愧疚感蕩然無存。
    果真毛主席又帶領我們鬧土改了,我突然被分到好多好多的瓜菜,屋裡屋外都堆不下。我不再愁沒菜吃了,今後也不必做賊了。我要革命,我要造反,我忍不住高呼:「土改萬歲!毛主席萬歲!共產黨萬歲!」
    「起床啦,懶鬼。笑得這麼開心,與嫦娥私奔咋的?」阿蓮正坐在梳妝台前打扮,發覺我有點不對勁,便叫嚷著。她這人什麼都好,就是嘴不饒人,我那刁鑽寫風多半是被她逼出來的。
    此時天已大亮,睡眼難睜,原來是南柯一夢。
    嗨!我的菜沒了,不由得責怪起阿蓮來。先來一段昆白:「娘子所言差矣!小生乃讀書之人,豈會幹這等齷蹉勾當?那嫦娥是假,常餓才是真也。」
    「冤家那花腸子呀,奴妾怎不知?有道是:吃著碗里瞧著鍋。你又何曾飽過!」阿蓮毫不示弱,嫻熟地扭著身子,輕移碎蓮,甩袖欠身回敬一曲。接著指頂我前額正色道:「餓?你不是常嘮叨秀色可餐的嘛,餓你三天試試!」
    「嘚兒,嘚兒,啌!娘子,萬萬使不得呀!餓我三天?那又得重操舊業了哇啊···。」
    阿蓮演過戲,我也跟她學了點兒,兩人是前世的冤家,平時就愛瘋。
    做賊哪來的道理,都是扭曲的心理在作怪。那是我生平中犯下的唯一罪行,至今仍在逃(幸好已過追訴期)。此後每遇到賊時我都會想:他為什麼要做賊?問題究竟出在哪? 是賊本身的問題還是社會問題?為什麼有時候打家劫舍竟成了均貧富的手段?為什麼一些寇賊後來成了英雄,甚至帝王?想了半輩子,終於找到答案:
    成王敗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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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9 個評論)

回復 解濱 2016-3-26 08:02
文筆不錯!
回復 休里 2016-3-26 14:05
解濱: 文筆不錯!
謝謝解濱大俠欣賞,鄙人之劣作只是說笑而已,難登大雅之堂。
回復 fanlaifuqu 2016-3-26 20:40
細讀味濃!
回復 休里 2016-3-27 10:27
fanlaifuqu: 細讀味濃!
中共歷次政治運動的主要目的是排除異己分子,但會牽涉到許多無辜的人。只要專制政體還在,悲劇不會停止。
回復 曾經以為的凝視 2016-3-29 22:30
「如果一位作家躲在房子里不去體驗生活,只靠大量閱讀和模仿他人作品,用華麗的辭彙去修飾句子,用遐想去弄情,寫出來的作品必是乾澀無味的。」
我完全同意。
回復 休里 2016-4-1 20:57
曾經以為的凝視: 「如果一位作家躲在房子里不去體驗生活,只靠大量閱讀和模仿他人作品,用華麗的辭彙去修飾句子,用遐想去弄情,寫出來的作品必是乾澀無味的。」
我完全同意。
我認為,一個好的作品有它的魂,這個魂會影響讀者,使之與你共舞。
回復 曾經以為的凝視 2016-4-1 22:52
休里: 我認為,一個好的作品有它的魂,這個魂會影響讀者,使之與你共舞。
我還是希望感動讀者后,不要使大家太悲傷。傷得太過,也是一種罪。
回復 休里 2016-4-4 19:26
曾經以為的凝視: 我還是希望感動讀者后,不要使大家太悲傷。傷得太過,也是一種罪。
蘇軾曰:「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園缺,此事古難全。」悲劇比喜劇更具啟發意義,對人的教育也更大,所以不是罪。
回復 曾經以為的凝視 2016-4-4 22:51
休里: 蘇軾曰:「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園缺,此事古難全。」悲劇比喜劇更具啟發意義,對人的教育也更大,所以不是罪。
我願意做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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