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嫌母醜」的前面應該有一句「犬不擇家貧」,前句是后句的借襯,是古文中語句運用的習慣方式。子與犬畢竟是人與獸之間的關係,扯在一起覺得有點不雅,我認為只取后句的為好。自古以來人們就習慣用這樣方式來作比喻,如「良禽擇木而棲,良臣擇主而士」等。意思是:連動物也能做到的事情,遠比它高尚的人怎麼不能做到呢?
「子不嫌母醜」視為孝。孩子是母親的心頭肉,極少有不愛自己兒女的母親,孩子在母親的呵護下長大,母愛孕育了母子血肉親情,這是天性。美與丑雖因個人的惡好而有所不同,但被大多數人認為的「丑」則不是件好事。愛美之心人人有之,人人都希望自己擁有一位讓別人羨慕的漂亮母親。母親的丑和美雖妨礙不了母子之間的親情,但會妨礙愛虛榮的兒子的面子。否則「子不嫌母醜」這句話就沒有實際意義,也不能成為一句警示句流傳至今。反之亦然,「母不嫌子丑。」兒子相貌取決於父母生理基因,即使兒子醜陋無比,做母親的多會自責,多會給予相貌醜陋的兒子加倍的關愛,盡最大的努力來彌補兒子因相貌帶來的不公或不足,減緩自己內心的愧疚。由於「母不嫌子丑」太過正常自然,所以人們不會將它用來警示後人。
「子不嫌母醜」並不等於自己的母親就不醜,丑是公認的,不醜是自認的。丑不用遮掩,不足之處要儘力彌補,改變人們對母親的印象。我曾遇到過一位顧客,當第一次見到她時我幾乎叫起來了,渾身起了雞皮疙瘩,不敢再正視她。她站在輪椅上,臉和脖子長滿了綠豆般大小的黑豆豆,一粒一粒的很噁心。當我遞支筆讓她簽名時,竟發現她的手指長得像龜腳般大小,只有一寸長。她是個先天性殘疾人啊。因太突然心裡沒有準備,我遞筆時哆嗦了一下,她那隻畸形手也沒抓穩,筆掉在地上。我有點窘,她卻連聲道歉。道歉的應該是我呀!我一下子覺得並她不是那麼可怕,她有一顆善良的心,反觀自己則無地自容。她穿著講究,渾身上下乾淨整潔,舉止文雅,會主動撈人說話,竟無絲毫自卑感。我想,其實她心裡很清楚自己與別人之間的不同,只是需要時間來改變自己的在別人心目中的印象,她一直努力在做。這件事對我的觸動很大:人可以對沒有一絲人樣的動物寵愛得不得了,何況她還是個人,我們憑什麼鄙視她?人處在任何狀態下都不能自卑,要自強不息,敢於面對現實,努力改變自己,彌補不足,縮小自己與他人的差距。
美與丑是公認的,所以消除丑的東西最好的辦法就是要公開它,改變它,遮掩解決不了問題。有人說,只要自己認可,美與丑的認知可以顛倒的。如果不考慮環境的因素,不反對這個觀點。但我們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如今世界上很難找到刀耕火種,與世隔絕的兩人的世界,人們的生活彼此息息相關,共識如此重要,共識必然會影響到每個人的生活。退一步說,即使事物再丑,至少也得要讓人習慣它,接受它吧。
兒嫌母醜,必遭社會道德的譴責。假如這個母親不僅相貌醜陋,且心如蛇蠍,經常虐待自己的親生兒子,那就要另當別論了。這種又丑又惡的母親不但要嫌棄,還要遠離她。所以說「子不嫌母醜」這句話得有個前提,不能一概而論。
休里
May 1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