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做廣告的人,都希望擴大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人來購買產品或服務。做廣告附加禮品券(Coupons),那更是送上些變相的錢誘惑人來買。
廣告做出去后,效果如何很難預測。大不了最不濟的情況是,廣告費白花了。但昨日發生的這檔子事有些離奇,商店沒掙到幾個仔兒,可能還要倒貼很多。
昨日風城的聯邦法庭開庭,大名鼎鼎的籃球巨星,昔日的空中飛人喬老爺把一連鎖店給告上了法庭。該店Dominick』s在2009年時曾做廣告,附上$2的Coupons促銷Steaks。廣告上印有他的名字和球衣號碼,但未經本人同意。
整個促銷的效果極差,據店家說只有兩個顧客使用,總共兌現$4。可是球星不幹。從那時就開始起訴對方,要求賠償$10M。沒錯,是十繆美刀!
堅持數年,終見成效。昨日法院立案開審,雙方挑選陪審團。大球星靜靜坐在法庭五個小時,見證這一過程。90年代的輝煌成績和帶領當地球隊Bulls已被人慢慢淡化。法庭氣氛正常,並沒有因他的在場而受影響。雖然大部分陪審團候選人均記得球星,但只有一人說喬丹是其「偶像和個人英雄」。(估計此人沒被選進)。
球星坐在那裡靜聽,偶爾瀏覽幾眼法庭文件,或犯困打個哈欠,或玩玩手指上的戒指。當法官裁決被告的提議可以用作法庭的證據時,球星面無表情。在提議中被告爭辯說,喬丹曾和Nike,Hans,Gatorade等贊助商有合同。與這些合同的規模和實質相比,Dominick』s的一個印刷廣告就被索賠一千萬美元太過分了。我想也是太過分了,人家才掙到四塊錢,而且該連鎖店去年在Chicagoland一帶,因經營不好,基本上都關店了。
看來是,明星的名字不能隨便拿來以營利目的使用,你撈了人家沒份兒,他不幹。但要得天價,也太離譜。既然法官留下伏筆,會有戲看。預計整個案件會持續一周,下星期三正式開始。最後結果如何,拿到多少賠償金,眾人皆靜觀。
該案起訴始於2009年,那時經濟蕭條剛開始,估計球星那時也缺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