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這個字眼被我經常用來罵街上偷人錢財的賊,或是比喻性地用來揶揄在生活中剽竊他人知識的道貌岸然者。萬萬沒有想到今生今世我會在自己的故鄉上海攬上了這個詞。我當然要千方百計撇去抹去擦去這個詞擲在我身上濺起的任何污穢。我必須要為自己正名,要討回我一個光明磊落浩然正氣的上海人之名。
晚上八九點鐘的新華路上人們乘涼正酣。這時,打牌的人,著象棋的人,搓麻將的人,談三海經的人都放下手上的活,涌了過來,里三層外三層地把我們圍住,饒有興趣地看著這出街頭活報劇的演出。那個摩登女郎還是主角。因為幾張半裸的相片象針尖剌扁了她身上的那幾個神氣活現的圓球。用上海人的話說,她現在是象洩了氣的皮球癟塌塌了。警察撐著腰的手放了下來,鬆了一下緊繃的弦,似乎不經意地再次問摩登女郎:你來過這裡?她點點頭。警察又問:多少時候?女的說:只是走過這裡。警察繼續問:你剛才從哪裡來?到哪裡去?女的似乎有難言之隱,話開始說得不連貫了:二條橫馬路以外,散步走過這裡,伊還要...女的話戛然而止。她細長的眉毛斜了下來,不算難看的面孔變醜了不少。警察明白了,仍追著問:他姓什么?女的傻了眼,回答不出。警察又問:住什麼地方。她的大嘴巴張開著,吐不出一個字。警察窮追不捨問:你們是朋友。她索性閉緊嘴巴,把她臉上唯一可以炫耀的白閃閃的牙齒藏起來,她似乎變成了啞巴。她原本紅潤的臉色蒼白了不少,高髮髻的頭顱低了下來,似乎在等候發落的樣子。
因為這事關係到為我正名,我的思想集中在警察與摩登女郎的一問一答中,我的視線也牢牢地盯著摩登女郎的一舉一動。在美國十多年的執法生涯練就了我犀利的目光。我注意到女的手臂總是沒有離開過她腰間的口袋。我判斷她要護著的這個秘密應該和皮夾的失落有內在的聯繫。但是,警察到目前為止至多發現面前這位摩登女郎是從事女人最古老行業的那種人。他應該還沒發現關於錢包丟失的任何線索。
這時他轉向大包頭,目光中增添了許多嚴厲。剛才警察和摩登女郎的對話已明顯地可以給大包頭按上一個違法的條規。在中國買春和賣春都屬違法,輕者拘留,重者判刑。這輕和重的懲罰標準由當事的警察判定。我一下子明白了警察的用意。這敲山震虎一著,的確把大包頭的氣焰打了下去。警察順水推舟地問大包頭:你憑什麼懷疑他們偷你的皮夾子?大包頭的回答已經缺乏了底氣:他,鄉下人。「嗯?」,警察沉下了臉,厲聲訓斥道:鄉下人,怎麼啦?你爸爸媽媽,你爺爺奶奶過去都是鄉下人,他們都是小偷?土匪?強盜?你這個人也太妄了,太不講道理了。警察一席話象子彈那樣射向大包頭,幾乎把他打趴了下來,他低聲下氣地說:我錯了,警察先生。我剛才錯看了這位先生。他指著老李說:這麼大年紀的人,再怎麼看也不象小偷,你要我怎麼樣。警察狠狠地回答:先陪禮道歉。
大包頭悻悻然走到老李跟前,把頭垂得很低很低地說:兄弟,對不起了。老李五分鐘之前還是鄉下人,現在變成了他的兄弟。警察從皮夾里抽出了他的身份證,對了一下他的臉問道:皮夾里有多少錢?大包頭答道:三千五百六十五元。我下午才從銀行里取的。警察把皮夾還給了他說:檢查一下,看看里邊還少什麼東西。大包頭數了下錢,連聲說:不用,不用。然後他拿出一張十元和一張五元,猶豫了一會決定給哪張。接著他看起來很慷慨地遞給老李一張十元錢。人叢里一片搖頭,一個年輕人高聲喊道:儂特個上海人太小氣啦!這時老李眼裡的火還沒熄滅,他接過錢,把錢揉成一團,嘴裡噴出「呸」地一聲,把錢擲在大包頭臉上。這聲「呸」儘管很給力也很解氣,但是它不是句號。我的職業理性告訴我事情還沒有結束。皮夾是怎麼跑到梧桐樹下的?那摩登女郎腰間口袋究竟藏著什麼?我必須要探個究竟,弄個水落石出。可是,這時警察看著我似乎認為皮夾的紛爭已解決,意示我們可以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