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國內友人跨洋電話諮詢我對該不該跟隨兒子移民的意見。他的小孩已考過公民,家裡只有這麼一個孩子,兒子提出申請他們一起來美國,不然不放心父母單獨在國內無人照料。
他們動心了,但又顧慮重重,害怕移民海外親情變樣,害怕兒子以後和他們的感情會慢慢變淡,更怕像很多移民的父母兒女那樣最後走上親情毀滅的道路。
我猶豫了很久,最後還是決定坦誠說出我的意見。
要不要跟隨兒女一起移民到美國,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如果決定跟隨,作為過來人,我的經驗有三點:
一、要具備獨立生活的經濟基礎,不管先期是不是與兒女住在一起,可能的話,要買好單獨的房子,不一定大,離孩子家近一些,公寓是比較適合的。有物業管理,個人操心有限。與兒女一起住時,房子可以出租,租金補貼自己生活。如果感覺到一起生活不方便,或者有矛盾的苗頭,也可以及早搬出來,在彼此感情都還好的時候,獨立生活保持親情的質量;
二,中美之間不僅有地域的差異,還有價值觀及文化、習俗等等差異,親情和國內也是不完全一樣的,不能用國內父母對待兒女的態度相處。如果在一起生活,需要以體諒包容的原則,拿出一部分生活費給兒女,千萬不要以為之前你為兒女付出多少,而心安理得讓兒女完全承擔一起生活的費用。一方面,美國家庭除非是大富豪,大部分都是普通家庭,中產階層都有生活壓力,憑空多出一兩張嘴吃飯維持生活也很難。另一方面,家庭不是一個人的,長期承擔父母生活費用另一半肯定有想法,也會造成家庭矛盾;人性本身複雜,經不得考驗,哪怕是至親是深愛的兒女;
三、無論曾經為兒女付出多少,付出就付出了,那已經成為過去式。你要告訴、提醒自己,他沒有記憶的義務,也沒有回報的責任。他願意記,是他的情分。不願意記,那也沒理由指責。移民家庭父母,最忌諱的就是念念不忘曾經的付出,並且時常向兒女提起這些付出,那隻會令兒女反感,並加速移民親情的淡漠。
四、切忌介入兒女的家事,無論是教育第三代,還是兒女生活的方式,那都是兒女自己的責任和權利,父母保持尊重就可以了。相信下一代智慧絕對不會次於我們,他們有能力處理好自己的家庭和婚姻,我們能做到的只是祝福!
五、守住老本,和兒女不要有密切的經濟聯繫。不管你手裡有多少錢,不要無保留的告訴孩子,也不要在兒女求助時傾囊相助。經濟實力是維持海外親情的重要因素,這樣說可能不太高大上,但這就是社會現實,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如果你花空老本,奢望有一天你有需要時,兒女會同樣方式對待你,那基本是不可能的,那隻會落得傷心欲絕的下場。這和兒女好不好沒有絕對關係,和人性及兒女經濟有很大關係。你向別人伸援手,與你向別人伸手求助,感覺是不一樣的,兒女也如此。記住,誰有,都不如自己有!這是無數移民父母用血的教訓換來的經驗。
六、和兒女保持一定的心理距離,用朋友心態去相處。移居海外,他是你的兒女,但又不完全是,他同時也是別人的妻子或者丈夫,父親或者母親,他有他的家庭,他有他最關心的人。不管願不願意,我們都必須承認,我們不再是他生活的重心,我們只是過客。他孝順,我們感恩。他忽略,我們體諒。父母兒女是一輩子的緣分,相逢這首歌要唱好,唱一輩子,就需要移民父母多一份豁達,多一份智慧。
七、可能的話,一定學一點日常英語,學會駕駛買一部車,這樣才不至於給兒女增加過大負擔,同時也可以在異國他鄉自由自在生活。美國是一個崇尚獨立的國家,老人也一樣,處處依賴他人,即使是自己的兒女,也難言幸福生活。
上面說的話或許過於理性,但如果不具備基本的條件,做不到一定的精神和物質準備,個人認為不適合跟隨兒女移民美國,勉強過來後續生活弄不好也會一地雞毛。
我個人移民后,也是經過很多坎坷和調整,目前和女兒生活在一起,女婿是猶太人,我們每月單獨付給女兒二千美元生活費(她用來付房貸)。實際,我們是吃中餐,他們吃西餐,生活用品、食品什麼的多數都是我們自己買。女兒和女婿對我們尊重有禮,小外孫兒可愛又懂事,和我們很親近,我們一家人已經在一起幸福生活了八個年頭。初步考慮,在小傢伙都上大學后,我們搬到公寓單獨生活。
有些經驗,只是個人體驗,不一定適合所有移民家庭。
不管是跟隨兒女移民,還是繼續留在國內,對於我們這一代獨生子女父母來說,都是一個極其艱難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