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他帶她去了附近最好的一家餐館。環境幽靜,客人很少。看著她有點兒局促的樣子,他有一點點小小的得意,算是報了在辦公室里的一箭之仇。
「你確定,是你請我?」
她接過服務生遞過來菜單,看了一眼價格,還是忍不住抬頭問他。
「應該是你請我吧,今天你不是馬上做成了一筆生意?」
「哎,我現在真的缺錢,OK?不然的話,我怎麼會答應你模仿別人的畫?我是畫畫的,是藝術。對了,你也畫過畫,你知道在你沒有成名之前,靠這個生活會有多麼辛苦。」
「我畫過畫?」他完全忘記了自己跟她第一次見面時的信口胡謅。
「對啊,在Santa Monica棧橋上。你說的,你水平不好,就開始做生意了。」
「喔,我說的,你都相信呀?」
她看著他,完全被他這句問話問呆了。看著她嚴肅的樣子,他就很開心。忍不住笑起來:「好了,我沒有騙你。我確實在那裡給人畫過肖像。」他努力回憶那個棧橋的樣子,回憶棧橋上那些藝人的模樣,這才想起來,自己已經很久沒有去過那個棧橋了。
但是,她不相信了,小心翼翼地問:「你知道有幾種筆可以畫素描嗎?」
「I don't know how to say in English, I call it 『鉛筆』in Chinese」(我不知道英文怎麼說,中文叫『鉛筆』」。「鉛筆」兩個字,他就是用中文發音的。
「你說的是Pencil ?」
「也許吧。」他想,要是再問下去,就露餡了。但是,他突然覺得,不能讓她失望。於是,睜大眼睛,裝出無辜的樣子看著對面的她。想到自己一個大老爺們,在一個小姑娘面前裝無辜,他放在桌子上的手,幾乎 不由自主伸過來,掐死自己。
「還有其它的嗎?」
「嗯,圓珠筆?」他只能用中文發音來糊弄她。
「Charcoal. Ok,哪一種你最擅長呢?」她也鬆了一口氣,算他過關了。
「圓珠筆。」
他趕快叫過服務生,為兩個人點了套餐。
「你還在上學嗎?」看她的樣子,應該也就是高中剛剛畢業的年紀吧,應該是哪個藝術學校的學生。
「休學了。」
「為什麼?」他很難理解,為什麼不完成學業。
「沒有為什麼。」她停下刀叉,眼睛直勾勾地看著他:「我在加州藝術學院學習了一年,突然覺得厭倦了。」
「那麼,你父母同意你休學嗎?」
「跟他們有什麼關係?」她的眼神依舊直勾勾地看著他,「這是我的人生,我的決定。」
「Ok, 你非常有藝術家的氣質。」他想轉移一下她的注意力。因為他突然之間,有一些說不出的感覺,對於眼前的這個小姑娘。
「我知道。我一直知道。我會成為了不起的畫家。我根本不想給你仿Georgina Vinsun的作品,你知道她的東西沒有那麼多藝術的成分,太商業化。」
「所以,我沒有買她的作品,而是買你的作品呀。」
「這是原因?」她高興起來。
「什麼原因?」
「Shit, 你完全忘了,那天我問你為什麼一定要模仿。你答應我今天告訴我答案。」
他確實忘了。他拿起酒杯,小喝了一口酒:「我是買給我女朋友的。」
「所以,要兩幅?給兩個不同的女朋友?」她壞笑起來,「給我喝一小口酒好嗎?」
他看看周圍再沒有其他人,就把酒杯遞過去。她拿起來,就是一大口,喝水一樣。
「我只有一個女朋友。她酷愛藝術,不,酷愛品牌。我只是想給她一個驚喜,告訴她沒有成名的藝術家,也一樣可以畫出高質量的畫作。」他沒有說,那天鬼使神差,見了她以後改變的主意。
「哈,你錯了!也許你女朋友是收集這些畫,等著畫家成名死了以後,畫就升值了。」
她把他杯子里的酒,全乾了。
「Jeorgine比我女朋友還年輕呢。」
該死的,他還是發不好那個G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