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有勇無謀救不了梁警官

作者:一劍飄塵  於 2016-2-17 01:2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劍劈華山|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18評論

關鍵詞:梁警官, 遊行

剛剛又看了網上傳的整個法庭案例分析。結論:悲劇原因是梁心理素質差造成的。不要說梁做警察不合格,他這個心理素質,做一個正常成年的男人都夠嗆。


我曾經看過梁母親的一個控訴視頻,坦白說,看了以後我就醉了:那個母親給我的感覺非常差。當然,我不能僅僅根據一個視頻判定什麼。但是,我可以猜測,梁警官的成長背景沒有被塑造一個成熟男性氣質,這應該是他心理素質差的一個原因。


在整個悲劇事件發生的現場,根據梁警官自己以及他partner的證詞,他一直處於一種驚慌失措的狀態中。NYPD應該深刻檢討:怎麼會招攬這種心理素質的人做警察?他甚至連向上司彙報情況都不願意!這說明他根本就是一個害怕承擔責任的人。


我總結一下他在現場因為心理素質不過硬,出現的錯誤,這些錯誤都對案件審理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

1、造成他誤開槍;

2,造成他開槍以後居然為了彙報上級問題也和partner爭執四分鐘;

3,造成他首先想到自己職業生涯而不是受害人性命;

4,造成他找到蛋殼「安靜」地藏起來;

5,造成他看到受害者受傷,而且知道需要CPR的情況下,不僅不予施救(警察都具有CPR技能),反而離開現場;

6,造成他到其他警察趕到現場,都沒有幫助到受害人。


我是陪審員的話,一樣認定他是誤殺!


有人說其他白人警察同類案件沒有被處理,答:1,每個案件都不相同,沒有絕對同樣的案件;2,這個起訴梁警官的檢察官並非僅僅起訴了梁警官,據我一年前了解的情況,他至少在此之前,起訴過四個警察。梁是唯一華裔。3,其他同類案件,當受害人產生致命傷的時候,其他警察是不是袖手旁觀呢?3,如果其他案件是錯判,我們應該反對錯判,而不是說:白人被錯判了,梁警官卻沒有被錯判。這和阿q的心思有什麼區別:和尚摸得,我為什麼摸不得?問題在於:就不應該摸尼姑。


這個案子,如果梁不是華裔,在華人世界里不會有什麼好爭論的。現在華裔這樣鬧,實在是腦殘:不講道理,只講血緣!其實,一些跳的特別起勁的人,至少加州的,我都認識,一直就是那麼幾個人。這些人共同特點是:1,每次這種華裔與其他族裔之間的問題,都要鼓動上街;2,這些上街活動最終都是無疾而終,熱鬧一陣以後,屁效果沒有,除了讓其他族裔認為華裔越來越像刺蝟;3,但是這些人靠這種鼓噪,卻掙得了很大的聲譽


華裔這兩年因為這類上街活動,已經從原來所謂模範族裔,被認為越來越像這個社會中另一個被公認是惹不起的族裔。華人缺乏反思自己的精神。比如,這次有三個華裔被選進陪審團,但是卻自己主動退出。華人在個體的時候膽小怕事,而到了群體的時候又有勇無謀。即使要抱團,也不是這麼個抱法!


1992年洛杉磯騷亂,韓國城是騷亂的黑人最主要目標,因為在1991年一個韓裔女店主槍殺了一個偷竊她店鋪的15歲黑人女孩。在黑人騷亂開始以後,警察撤出了韓國城。韓裔通過自己的電台把人組織起來,拿槍保衛自己。最終,那場騷亂中死亡近60人,大多數是黑人,而韓裔只有一人死亡!


韓裔的這次行動,成為我們社會的經典,受人敬仰,也等於是教育了其他族裔。


記得曾經一句電影台詞:當你不準備開槍的時候,就不要掏出槍。現在為了一個誤傷致死的警官,華裔有準備像韓國人那樣掏槍嗎?如果沒有的話,遊行能夠幹什麼呢?美國是法治社會,這個案子已經在法律途徑上走。真正想幫助梁警官(我也覺得他蠻可憐,明明一個沒有成熟的大男孩,卻被賦予警察的重任),我覺得就捐款、找好的律師上訴即可。無論他是否有錯,如果我們感情上站在他這一邊,都是可以幫助他。辛普森那麼明顯的案件,因為有好律師,最後都脫罪了。

但是走上街頭,只會敗壞華裔的聲譽而已。看起來熱鬧,卻讓旁觀的人覺得噁心。走上街頭如果沒有後續計劃,最終除了讓幾個領導者出了風頭,沒有其他卵用。


無論你是否認為梁警官案件是不是冤案,都可以從同一個族裔的角度幫助他。這也是美國目前被認可的遊戲規則。但是,如果有勇無謀,最終只會適得其反。其實,我都搞不清楚一些人為什麼傻到要用種族歧視這樣的理由。這明明就是一個警察誤傷該不該入罪的問題!


我在前面分析了,覺得梁警官有錯,是典型的誤傷致死。但是,我認為這個案子更應該檢討的是NYPD:為什麼雇傭心理素質不過硬的梁?我更覺得整個美國警察系統應該反彈:這樣判刑成為範例,以後誰還敢做警察?


如果從這兩個方面入手,把這個案件上升到警察系統的問題,成為一個全社會的問題,豈不是更可以獲得整個社會多數人的認同?而梁警官是在責職範圍內的誤傷,不應該被量刑過重!


這個時候,如果你是真心要幫助梁警官,怎麼辦?捐款啊!梁案今天這個結果,你可以抱怨警察工會不力,律師不夠好,等等。然並卵!捐錢請好律師啊。華裔是美國第二高收入的族群,我們通過經濟力改變這個案子的走向,不也是最好彰顯了我們的力量?如果一個人拉我去遊行,卻不去捐款,我只會想:這傢伙就是魯迅筆下在刑場上看閑的。但是作為打算給兒子治病的華老栓,如果也相信了這些看閑客的起鬨,那也只有來年在墳頭燒紙錢了。


所以,去不去遊行根本不重要,那不過有勇無謀之輩的鼓噪。真金白銀捐銀子,把這個案子變成一個面向整個社會各個族裔的、保護警察公務執法安全的案件,才是正解。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作者:一劍飄塵,美國出版、第一部8x8事件長篇小說、禁書「天an門情人」作者,美國作家、哲學思想「無限主義」創始人。新浪微博:一劍飄塵8;海外博客:一劍飄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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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8 個評論)

回復 dwqdaniel 2016-2-17 02:13
有理有據的分析!不要說梁做警察不合格,他這個心理素質,做一個正常成年的男人都夠嗆。
回復 正義感 2016-2-17 02:27
在胸口傷口出血的情況下如何做CPR?我想紐約警察局沒有對胸口傷口出血時如何做CPR訓練過。而且當時過道非常的暗。另外,梁是新警察,而他的搭檔是有經驗的警察,難道他不可以做CPR?做CPR只是梁的責任?這種以梁不做CPR來批評他而不批評他的搭檔對梁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與其說梁的心理素質不行,還不如說紐約警察訓練不夠。警察訓練包括心理素質的訓練。如果梁心理素質訓練還不夠,那麼就不應該派他執行任務。不要光指責警察,更要想想警察局到底提供了什麼。從這次警察局的反應,我想以後華人再想做警察會三思而行了。
回復 borninheaven 2016-2-17 02:31
要聯合那已亡的黑人家屬告NYPD, 訓練不足,不負責任,讓不合格的菜鳥警察巡黑樓,造成這悲劇!告贏了NYPD, 那梁菜鳥才能免罪或減罪。
回復 天涯看客 2016-2-17 02:50
基本同意你和達哥的觀點, 梁警官的確是個沒長大的孩子. 想想他生長的環境也就沒啥吃驚的了, 他家啥背景我不知道, 當初是不是非法移民我也無法考證. 據說爸爸是餐館打工的, 媽媽是制衣工.爸爸一直沒露面, 媽媽一句英文也不會說. 這樣的家庭紐約中國城大把大把的到處是! 這樣家庭成長的孩子想到的只是養家戶口,出事後他對他媽說的第一句話就是: "我以後沒法養活你們了".

這樣可憐的同胞紐約中國城遍地都是, 很多是把家人拋在國內,偷渡來打工(給我修房子的全是偷渡來大), 如有機會再把家人接來. 即便是這樣,他們也覺得比國內好,至少可以晚上睡個安生覺,無須擔心半夜被拉出去房子被強拆....  
回復 天涯看客 2016-2-17 02:56
的確捐款聘好律師是關鍵, 但遊行示威也不能說沒作用. 上次要是沒有抗議, 加州的SCA5法案也許就通過了!
回復 一劍飄塵 2016-2-17 04:09
天涯看客: 的確捐款聘好律師是關鍵, 但遊行示威也不能說沒作用. 上次要是沒有抗議, 加州的SCA5法案也許就通過了!
加州SCA5法案是法律上的歧視,而這個是個案!完全沒有可比性。SCA5我是最積極的寫手,不僅參加了遊行,還掃街拜票!
回復 正義感 2016-2-17 04:25
天涯看客: 基本同意你和達哥的觀點, 梁警官的確是個沒長大的孩子. 想想他生長的環境也就沒啥吃驚的了, 他家啥背景我不知道, 當初是不是非法移民我也無法考證. 據說爸爸是餐
他們是從香港移民過來的。香港人是不需要非法移民的。
回復 xqw63 2016-2-17 04:33
喜歡這樣就事論事的分析
回復 天涯看客 2016-2-17 05:46
正義感: 他們是從香港移民過來的。香港人是不需要非法移民的。
香港? 你再查查他們是不是早年從大陸過去的...
回復 正義感 2016-2-17 06:44
天涯看客: 香港? 你再查查他們是不是早年從大陸過去的...
我是說他們是從香港移民過來的,不會是非法移民。幾乎所有的香港人都是從大陸過去的,新加坡的也是,印尼也是,馬來西亞也是,包括你我來美之前也是從大陸過來的。
回復 吃喝玩樂 2016-2-17 06:52
贊!
回復 harddrive 2016-2-17 10:27
同意分析。現在能做的就是: 一, 找個好律師團上訴, 二,同時抗議紐約市警察局,必要時同時搞紐約市警察局, 三,不太主張遊行,即使遊行也要選擇好目標,爭取同情和公平,抗議要有組織,人人清楚目標和行為,抗議的目標偏差, 或許會導致副效應。
回復 rhabdomere 2016-2-17 10:55
你認為梁心裡素質有問題,我認為你邏輯分析有問題!就不要發這種文章浪費大家的時間了!小編也不要讓這種文章上首頁了,否則以後就真不來這網站了!
回復 qxw66 2016-2-17 12:04
梁嚇呆了,任何人都差不多
回復 yrf009 2016-2-18 04:37
你的看法只暴露你的無知和短視,你所列的種種都不能構成誤殺罪,梁的所做只能說明他不配有做警察的資格,也暴露了整個體制的問題,建議你看看這篇,
http://big5.backchina.com/blog/357573/article-243999.html
回復 Lawler 2016-2-18 10:21
rhabdomere: 你認為梁心裡素質有問題,我認為你邏輯分析有問題!就不要發這種文章浪費大家的時間了!小編也不要讓這種文章上首頁了,否則以後就真不來這網站了!
大家在認真討論問題。
摟主是在說理,先不管這理兒對不對;
邏輯分析有問題,儘管擺您的理兒,別讓大家在雲里霧裡的
的確有很多人認為梁心裡素質有問題。從他現在的表現,就看出一二
回復 travel1111 2016-2-19 02:31
可恨的是臨陣退縮的評審團中的幾個華人, 他們有權為警官伸張公道, 卻沒有. 他們是華人敗類.
回復 Sc2885375 2016-3-7 01:48
打官司一定要找能幹的律師:
控方成功證明梁的手槍機械功能正常,有特別防走火設計,要用11磅力才能扣扳機開火;再讓每一個陪審員試試扣手槍扳機...
辯方聲稱梁沒有扣扳機動作,意外純機械走火的辯護令陪審員對他的印象極負面...
加上又不出庭自辯,失去爭取同情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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