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座前,群臣正在為一件國事臉紅脖子粗地爭論著,皇上則坐在上面一言不發,他靜靜地聽著。他知道這些個大臣分了多少派,他知道這些個大臣來自於何地,他對他們中的每一個人的出身都瞭然於心,他知道他們中哪些出身顯貴,哪些出身書香門第,哪些出身貧寒,哪些人家裡祖上三代都是文盲。他還知道,他們除了皇親國戚以外,無一不是通過嚴格科舉制度選拔出來的文武精英,精英中的精英。
聖天子知道他們對問題的看法代表著國家哪個地區和社會哪個階層的利益,他知道他們中每一個人的見解與其所受教育和經歷的關係,他在聽取這些顧問的爭論后,能更好地理解他們所闡述的問題的實質,能猜出某大臣贊成或反對的背後真正原因。於是他根據他的理解作出的判斷,並不根據正方和反方人數的多少而做出取捨,而是根據他綜合各方的意見后,從整個大局出發,從維護江山社稷繁榮昌盛的長遠目的出發而最終作出裁決。或許十個大臣里正方有九個,反方只有一個,可聖天子覺得這一個大臣說得有理,就採取他的意見。
這不就是最好的民主嗎?大臣雖然不是百姓一人一票選出來的,但百姓絕對願意這個大臣代錶行使自己的權力,這已經得到了整個社會整個文化的共識。舉個例子,今年廣東有一百個人上京趕考,其中一人得中進士做了大官,你可以去採訪廣東全省的父老,問問他們服氣不服氣?能不能讓他代錶行使自己的權力?也就是說「願意不願意投他一票?」可能所有的人都認為:「不管咱廣東哪個舉人,能考取這功名,他就是我們廣東人的驕傲,就代表他有這學識有這能力有這道德做這麼大的官,我當然願意。」這進士也一定會忠於廣東人,在朝堂上代廣東人發聲,維護廣東的利益。大家知道,中國人鄉梓之情甚重,講究葉落歸根,死後一定葬故土,最怕進不了祖墳,所以絕對不用擔心他會背叛故鄉。同時這進士可能產生於任何社會階層,又代表了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因為中國古代科舉取士不拘出身,除了有犯罪記錄或道德敗壞以外,都可以參加,幾乎是窮人改變命運的唯一捷徑,走上仕途的貧寒家庭人士佔有很大比例,據資料顯示,中國古代近三分之一的進士祖上三代不識字!西方民主社會的政客靠油嘴滑舌騙取民眾的信任而獲得官位,中國的奸人靠入黨、喊口號、拍馬屁、阿諛奉承、行賄送禮、出賣別人而獲得官位,唯有在帝制下,官員是憑本事獲得的。
中國的科舉制度,其實就是最好的選舉制度,最公平最民主。這不就相當於美國參眾兩院進行了選舉了嗎?既考慮了各選區,又照顧了社會各階層,而且選出來的必定是精英,必定道德過得去,而且群眾沒意見,個個服氣。不同的是,美國根據各州的人數計算眾議員人數,又統一各州參議員的人數,然後兩黨競爭這些數額。競爭的方式是拉選票,大作廣告,宣傳自己的本事,推銷自己的主張。然後投票決定勝負。這種方式興師動眾勞民傷財不說,效果還不見得好,被選中的議員可能還有相當部分的民眾原本不支持他。而科舉就沒有這種問題,若是廣東沒有人考上進士,廣東人只能怨自己不爭氣,覺得這是自己的羞恥,在朝廷中爭不下席位,自認倒霉。沒有美國大選那種相互攻訐,相互指責,相互拆台,全憑真本事,比美國這種按州按人頭計算席位的貌似公平的方式不知道要公平到哪裡去。而這種公平,美式民主做不到,中國的封建帝制卻能做到。
美國人笨的地方不止上面這些,他們美式民主的效率極低,往往議而不決。兩黨相持不下時,就無計可施,黔驢技窮,at their wit』s end,會採取最愚蠢的方式—「投票」來作出最終裁決,並不是看在理不在理,這可不比小孩的「抓鬮」多多少科學性和合理性。就看哪派嗓門大、嘴大、人數多就算有理。於是我們看到一個有趣的現象,越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大事越是難以達成共識。比如移民法和醫療體制的改革,每個美國人都知道這些法律早已跟不上形勢,早已千瘡百孔,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候了,可是民主黨要往右改,共和黨就一定按另一壟斷財團的意思唱反調往左改,雙方都要在引人注目的關鍵問題上標新立異顯示自己和對方的區別,在國會上就芝麻綠豆大的事情雙方一爭論就多少年,最後不相上下,沒有一個仲裁者來拍板,只好兩黨投票,卻都達不到必需的法定最低票數。這事就算黃了,政府還得按照原來不切實際的法律執行,等過了幾年再投票,形勢又變化了,再吵鬧一番。就算眾議院勉強能通過,參議院還是通不過,就算參議院通過了,總統未必然簽字。這時國家已經在錯誤的路線上走了不知道多少年了,損失不知道有多大了,就算總統簽字了,可改革后的新法律還是未見得正確,因為新法律是通過人多勢眾、嗓門大、嘴大換來的,只是代表各大壟斷財團利益的議員們制訂的,並不是從大局出發從理性角度得出的,也不一定反映了最下層人民的呼聲。
政治是什麼?政治就是要擺平各方利益的遊戲。可時至今日,美國醫療改革和移民法改革依舊困難重重,橫豎都擺不平,橫豎都是反對聲,滿足了一群人的利益,另一群人就要吵起來。民眾所能做的,頂多到白宮前面舉舉牌子抗議兩聲,又起到了什麼作用呢?這就是你們津津樂道的美式民主,極蠢極笨,倒霉的是美國人自己的利益,這美國的政治是失敗到家了,現在連他們自己都走進民主的死胡同而不可自拔,而某些自以為聰明的中國洋奴卻死摟著「自由女神」不放,只要看見外國議會開會吵架打架,就羨慕得不行,激動地鼻涕泡都流出來了,虔誠地指著電視機,激動地對別人說:「你看人家多民主啊!中國要能這樣打架吵架就好了。」還在叫囂要把美式民主全盤照抄照搬到中國來害人呢!
再來看看在帝制下的中國怎麼解決問題,皇帝召集內閣大臣和相關部門官員來開會,聽取各大臣的意見,允許大家爭辯。在爭辯中了解事實真相,在爭辯中發現可能出現的新問題,只要皇帝自己的思路被大臣說通了,理出了頭緒,明白問題出在什麼地方了,知道如何去解決而不會有副作用了,就可以拍板了。大臣只是其到了調查、顧問、設計和執行的作用,拍板的只有皇帝一人,他是最終的裁決者,不需要誰的嗓門大,不需要看哪派人數多,而只看哪派占理,哪派能說動皇上。
美奴倭奴們把中國留給世界最偉大的政治遺產——封建帝制扔進歷史垃圾堆后,就只認洋人當親爹了。土包子們看了我上面說的,必定還是不服氣,還是念念不忘它們的洋氣和時髦,還是不想承認自己是腦殘,幾十歲的年紀活狗身上算白活了。它們會搜腸刮肚地再找出理由來說:「還是美式民主好,人家三權分立,講相互制衡相互監督。」
可是我要問了,分了權就會相互監督了嗎?監督的部門多了,就有效了嗎?明明只要一套班子就能解決的事情,美國的納稅人卻要養三套班子才能運行,人浮於事,要分什麼立法、司法、行政來「過家家」玩,這樣相互監督還嫌不夠,政府還要對人民個人像賊一樣地防,要設立美國中情局、聯邦調查局、國土安全局等等機構監控人民,監控到小到銀行賬戶一絲一毫的變動。如果嫌三權分立相互掣肘就有效,不如分立三十個權,多設立十倍的衙門,再多養十倍的公務員不更好玩更有效嗎?
我國不就是這麼搞的嗎?對於政府,也學美國的樣,有公檢法分了司法的權,有人大分了立法的權,上有人大、政協的監督,同級有監察部的監督,下有電台、電視 台、報紙、網路等媒體的監督,黨內有紀委的監督,司法有檢察院的監督,財政有審計局的監督,進出境有海關的監督,軍隊有總參總政有關部門的監督,還有公安 局國安局的監督,光養的這些管「監督」的公務員就數以千萬計,為養活這些不生產半粒糧食的公務員,每年花掉的財政上萬億。但都是光領工資不幹活的,沒一個 部門是有效的。大大小小的公務員還不是照樣從從容容地在它們眼皮下斂財,然後大大方方地讓老婆孩子把財產轉移到海外,再一逃了之,如入無人之境。一個小小的三鹿奶廠,從原料收集到檢驗到生產到銷售,幾乎沒個步驟都有政府部門監管,可還不是形同虛設?還不是照樣生產出結石奶粉?設置這些部門和不設置這些部門有什麼兩樣?
你說美國人多笨,一個部門辦事,得配有十個機構來監管,可誰又來監督這些監管機構呢?又得設立一百個機構來監管這些監督機構,可又有誰來監管這一百個機構呢?又得設壹千個機構……這還算好的,起碼美國人還比較守規矩,你開車違規cop要開罰單的話,你膽敢行賄,cop馬上拿出手銬把你銬走。可在中國,我有一次和朋友開車去火車站接人,交通協警硬說我們違章停車了要罰款幾百,結果朋友私下塞給它40元錢,它便放我們走了。這能和美國比嗎?在中國,無論設多少個機構,機構里的人都是這樣可以用錢來收買的,只要塞點錢給它,它馬上就 「通融」了。再好的監督制度,也只能在守規矩的人群才會有效,在中國這種奸人國度,都是不守規矩的,養一億個機構養壹萬億公務員還是解決不了問題。可見這是人本身的問題,而決不是什麼制度問題,再強的監督機制在「民主」的中國也一定是形同虛設的。還不如養一個皇帝來監督大家省成本呢。
可有的人還嫌「反腐力度」不夠,打著反腐的旗號,鼓吹還應再多增加幾倍這些職能交叉權力平行的部門,哄騙愚民交更多地稅去養活更多的公務員寄生蟲,可愚民們居然還滿懷希望地呢。
而在帝制時期,監督機構的就只有御史台,御史也稱言官,僅中央一級有,人數不會多,也就幾十個,不知道比現在的「民主社會」的監督要節約多少成本,他們可以風聞奏事,即只要聽到社會上有什麼對某官員風吹草動的議論都可以向皇帝彙報,只要皇帝覺得有理由相信,就可以立案偵查,大臣之間也有權相互監督相互彈劾,彈劾案在明清兩朝司空見慣,遠比現在所謂的「民主社會」一切都要等有了證據才立案偵查有效得多,否則等你有了證據,貪官早逃美國去了。沒有誰來分權,卻有了有效的監督機制。
除了這明的一面,還有暗的一面,就是後來大家耳熟能詳的錦衣衛東廠,到處刺探官員的優劣,連官員晚上和老婆枕邊說了什麼,第二天皇帝就知道了。如此看來, 在帝制時期,當百姓很省心,要想當個貪官那和現在比起來簡直太難了,和現在正好相反,外有御史在到處打聽,內有同行在虎視眈眈,晚上還有錦衣衛來偷聽壁角, 還有哪種監督方式比這更有效的呢?
由於當時交通和通訊方面的限制,山高皇帝遠,皇帝很難對地方官員進行準確的了解。康熙雍正年間,又產生了「密摺奏事」的制度,皇帝私下委託地方下級官員,甚至跟班隨從熟人等等秘密監督某位外派高官的品行,允許他們直接向皇帝上密折,由皇帝親自拆封。這樣一來,全國的官員都人人自危,唯恐身邊有人是皇帝秘密派來的,就是想為非作歹也得擔十二萬分的小心,哪裡像現在的官員可以明目張膽地貪污受賄,欺男霸女后還敢叫囂「我爸是李剛」的呢?帝制時期官員就沒法活得這麼自在了,處於百姓和皇帝兩面監視之中,這話要傳皇帝耳里,等於威脅了皇權,等於李剛比皇帝還牛了,這李剛父子早死一百回了。
只有現在的「民主社會」才是貪官庸才做「過家家」遊戲欺騙愚民的樂園,它們的利益受到它們給自己制定的各種各樣法律和政策的庇護,它們才如此滿足。帝則是通過把皇帝個人利益與國家民族乃至人民的利益有機結合起來的制度,讓這個國家真正有人去盡心儘力地經營,使各方利益都儘可能地去擺平,這才能達到真正的民主。
雍正一朝,文治武功,將大清推向了高潮,這都是因為雍正提倡人治高於法治的理念。雍正反對現在西方資產階級偽善的法治精神,事實上,不論是治理社會還是管理公司,都從沒有誰真正是通過法治來獲得成功的,最後搞的都是人治。所謂的法治,充其量只是一種智力低下的無腦兒們美好的願望,託名斯文,流毒民智,帶有極大的感情色彩而與人性相背離,愚人最喜好這種海市蜃樓來自欺欺人。法治也易為奸人所利用,成為其蠱惑人心,以綠林之匪,舉不義之旗,合法化自己罪惡圖謀的借口和依據。
雍正王朝的成功就在於人治高於法治,重視道德建設,以道德為主線來選用人才,重士林,廣言路,憑此思想化阻為助,以靖國事,以利民生。
雍正在一次會議上的講話講得好,他說:"荀子曰:有治人,無治法。也就是說,人是法的根本,什麼樣的人治什麼樣的法,人是活的,法是死的。所以治天下事要人治法,而不能以法治人。他說的極是,所以歷代帝王都沿著這條路走。我大清入主中原也不例外。我雍正朝,不僅趨向於人治,而且變本加厲,不但主張有有治人,無治法,更主張有治人,即有治法。政治得人,便是良政;執法得人,便是完法。相反,再好的良政,再好的完法,如用不到好的人才來辦理來執行,那麼政也會變質,法也會鬆懈。所以說治天下唯以用人為本,其餘都是枝枝葉葉,無關緊要。從現在起,各位最大的責任便是替朕找人才,人才不患其多,在患其不均。不患其出處,在患其不為我知。無論是應科舉的或不應科舉的,是年歲大的或是年歲小了的,是北方的或是南方的,是八旗子弟或是漢民胞衣,朕一視同仁,唯才是用。鄂爾泰有兩句詩,朕十分喜歡:問心都是酬恩客,屈指誰為濟世才。朕希望三五年之後,放眼太和殿中,一無酬恩客,十全濟世才。"
康熙當年借用《全唐詩》李白的古風第三十七中的詩句"群沙穢明珠,眾草凌孤芳"贊四阿哥雍親王 "沙穢明珠草凌芳",指小人象沉沙與雜草一樣,把雍正這樣的明珠和芳草給污穢了,全詩為:
燕臣昔慟哭
五月飛秋霜
庶女號蒼天
震風擊齊堂
精誠有所感
造化為悲傷
而我竟何辜
遠身金殿旁
浮雲蔽紫闥
白日難輝光
群沙穢明珠
眾草凌孤芳
古來共嘆息
流淚空沾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