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永信大師頭上究竟有一頂什麼樣的保護傘?

作者:金復新1  於 2015-8-13 19:3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社會|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4評論

關鍵詞:永信

好把真鉛著意尋
莫教容易度光陰
但將地魄擒朱汞
自有天魂制水金
可謂道高龍虎伏
堪言德重鬼神欽
已知壽永齊天地
煩惱無由更上心

——北宋•張伯端《悟真篇》十四

近來「釋正義」一伙人不斷披露永信大師有「兩個身份證、侵吞寺產、在外結婚、有私生女」等等「罪惡」,更有女性指證永信大師與其在賓館發生過性行為,還保留了當時的生物檢材,希望永信大師出來作DNA驗證。此事鬧得沸沸揚揚,整個中文網路為之連篇累牘、鋪天蓋地,我等網民想不觀看這場鬧劇都不可能了。

永信大師永遠信仰的究竟是什麼?信的是佛,還是金錢權力和女人?這隻有他自己和佛、菩薩、護法神知道,這是他們佛教內部的事,他愛信什麼信什麼,與我等無關。共黨宗教主管當局都不敢花幾個小錢請永信大師做個DNA檢驗,以平息大眾的非議,絕幽幽眾口,把造謠者抓起來,佛、菩薩、護法神多年來也都袖手不管,對大師頭上那頂「保護傘」慈悲得緊,從未一個雷下來將其劈死,我等小小俗人哪裡參得透裡面的玄妙?自己的生意還忙不過來,哪裡還有精神管你們和尚的這些垃圾事?只敢理解為永信大師的所作所為都是符合佛教教義的,是被「高層生命」默許的了。

俗話說,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何況現在人家打的還是一頂「保護傘」呢?所謂「道高龍虎伏,德重鬼神欽」,永信大師到底有沒有道德,是不是讓鬼神都欽敬,讓龍虎都伏貼,我們看看他的弟子是怎麼尊敬他的,心裡就都有數了。但我相信,大眾只要有基本的智商和生活經驗,永信大師有沒有干過那些勾當,自然心裡有數,敬而遠之,權且當永信大師是「倒駕慈航 乘願再來」的聖人,無論做了什麼都是對的,豈敢跑出來當這個「惡人」,說三道四,亂髮議論,趟你們「現代佛教」的這灘渾水?我們只求自己能從此事件中吸取教訓,能像防河南人一樣提高警惕,不去少林寺當冤大頭,不讓迷信騙走我們腰包里的錢就足矣。至於「現代佛教」里誰最後奪取了方丈住持的位子,是牛大師打死了馬大師,還是馬大師打死了牛大師,我們不關心。

但是,在此之外,我注意到有人一直在這些報道後面不厭其煩地跟貼,為永信大師開脫,不斷引用另一位僧人——遼寧某某寺某某法師的「開示」,要我們俗人「不可說僧過,當心受報應」,「揭露了僧人的罪過,就等於直接破壞了佛法」。他們歪曲引用《優婆塞戒經》《梵網經》等幾大《戒經》的個別字句,積極為自己在世間爭取「治外法權」,說什麼「不能以世間法來制裁比丘」、「無論是持戒的僧人,或是破戒的,甚至沒有戒的僧人,都不允許國王大臣以國法,以世間法來制裁他」、「非但在家信眾說比丘過惡,犯大重罪,必受惡報。身為出家僧眾,說比丘過惡,也同樣犯大重罪」,「俗人即便親見到那個法師做得不對,也不能去講」。說只要披了袈裟,就有「僧相」在,即便是假和尚,也不能指責,誰要揭露了此人的罪惡,就會使世人對佛法失去「敬信」,還有追隨者乾脆說,永信大師外濁內清,示現離經叛道的形象是要「教化眾生,考驗眾生的定性」,所以永信大師無論做了什麼,都揭露不得,只能裝作沒看見,即使要追究責任,也應由僧團自己來處理,法律應被排斥在外。

既然這些大師主動跑出來嚇唬我們俗人,這我就要發表一下看法了。我不明白,既是正大光明地考驗眾生,為什麼不敢堂堂正正地承認自己的所作所為,而要拚死抵賴呢?我發現大師們的言論總是這麼前後矛盾的,一方面要突出自己超凡脫俗的半神身份,以博取愚民的尊敬與供奉,爭取在世間的種種特權。另一方面,當需要擺脫這種身份帶來的種種限制時,又竭力混同於俗人,今天我就看到一篇報道《少林和尚:我們也是人吶!為啥不能開轎車》。我在想,你到底是什麼身份?以後會不會說「我們也是人吶!為啥不能娶老婆?」這和我黨黨徒的一貫做法有異曲同工之妙,總是要扮演幾重身份,享受不同身份帶來的所有好處,又不受這幾重身份的制約,一方面標榜自己是「特殊材料製成的」,吹噓自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先鋒隊」,大公無私,神化自己聖人一般純潔,以享有統治權、免監督權、話語權、收稅權,享受社會主義全套福利。另一方面,當要漲工資、分房子、考公務員時,當嘴癢要說黃段子時,當要投資企業當資本家剝削工人時,又改口說「黨員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慾,常人有的毛病也可以都有,你們不要大驚小怪」,自我降格,走下神壇。忽僧忽俗,忽左忽右,忽共忽蔣,忽官忽商,忽中忽美,忽人忽鬼,忽貴忽賤,忽男忽女……正所謂「應以何種身得利者,即現何種身份證說事」,和上面這位少林師傅一樣狡猾。

昨天我還在某佛教網站看見還有人強詞奪理地說,「不僅僧人不能批評僧人,白衣居士更不能批評僧人,甚至連規勸的資格都不見得有」。還說「要想佛法興,除非僧贊僧」,只能你好我好大家好,僧人無論做了什麼,別人只有「隨喜讚歎」的份。

我認為這是在斷章取義、混淆概念,歪曲了經書的原意。首先,有網友早就指出,這些只是叫僧人們之間不要相互詆毀而已,佛教的戒經是拿來規範僧人的,不是來限制俗人的。相反,在其他的一些經書中,如《大般涅槃經•長壽品》,也說持 戒比丘是可以「驅遣呵責糾治」壞法者的,就是「王者大臣四部之眾」也可以「令其受苦以為對治」。否則,以後犯罪分子要調戲婦女前,都把頭剃了再去調戲,大 家明明看見,擔心要下地獄,也不好上去阻止了,警察來調查取證,大家因為害怕受報應,也沒人敢作證了。以後共黨的老虎蒼蠅們,終於找到解脫之道,平時大家 都留光頭,一旦看見行賄的人進門,連忙換件袈裟去收錢,王岐山書記的中紀委也拿它們沒辦法。不知這些歪曲經書的朋友,是不是想達到這個效果?

其次,我們需要首先了解佛教的戒究竟是怎麼回事。一般人所知道的戒往往只是最基本的五戒,比如「不殺生、不淫慾,不偷盜」等等,而沙彌、比丘、比丘尼等和尚要受的沙彌戒、菩薩戒、具足戒等等,要遠遠多於五戒,有稱之「三壇大戒」者,所謂大戒,並不是線條像「五戒」那麼粗,相反,卻十分細膩,著重於生活小事。這樣的大戒對公眾是不公開的,只限於密授。越是大戒,越不需要俗人監督,對俗人來講根本沒有必要知道。

雖然這些戒律按道理不公開,但大家從各種渠道多少也能知道一些。錢文忠講唐僧西行時隨身還帶著一個紗囊,用於喝水時過濾,以免誤傷了裡面的蟲子,這也是戒律里的一條,不知現在還有沒有和尚在守。我還看過一個報道,說拍攝電視劇《西遊記》時,演唐僧的演員為體驗生活去寺院當一段時間的和尚,回來后感慨當和尚真的不容易,他舉例說,在廟裡,如果有人在後面喊你,你轉頭的角度不能超過多少度,速度不能有多快。從睡覺到吃飯,從走路到說話,樣樣都被嚴格地限制。

佛法修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能修出禪定,「降伏其心」,控制得住妄念,最後明心見性,了脫生死。普度眾生是修成以後的事,不是為了弘揚什麼少林文化,更不是為了買門票上市。而要達到此目標,就必須守戒,才能熄滅妄念。鍾板一響,起床洗漱,鍾板一響,上殿念經,鍾板一響,齋堂吃飯,鍾板一響,打坐參禪,鍾板一響,熄燈睡覺,見人必合十施禮尊稱「施主」,開口必「阿彌陀佛」,走路必什麼步伐,睡覺必什麼姿勢,不許交頭接耳,不許東張西望,不許手摸金錢,只能粗茶淡飯,過午不食,過最簡樸的生活,這才是真修,這才是和尚。無論什麼人進來修行,只要真正守住這些戒,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慢慢這心就能靜下來,禪定也就出現了,這不是誰想做就做到的。人們嘲笑和尚懶惰,說什麼「兩飽一倒,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豈知那是境界,不信他進去試試?保證三天他就受不了。坐牢服兵役遠沒這麼痛苦,出來的人尚且會大有改觀,何況是修行?無論以前是什麼人最後出來的都像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一樣。比如拿模具做月餅,無論原來這塊麵糰是什麼形狀的,塞進模子里烘烤,倒出來的都一模一樣。三年守戒下來,保證成另一個人,成佛大有希望。

這樣一說,我想大家就能明白佛所謂不說僧過究竟指的是什麼了。我認為應該指的是不要隨便去指責僧人守不好這些戒。這些清規戒律事實上要守起來並不容易,有的寺廟授戒長達數月,有的只有幾天,很有可能一不留神就犯戒了。但無論僧人轉身有沒有超過一定角度,喝水方式有沒有什麼講究,過了中午吃不吃飯,都不會影響他人,既不傷風敗俗,也不危害社會,更不牽涉刑事責任,輪不著俗人來批評。雖然如此,俗人中很多人確實生性多事嘴賤,最喜多管閑事,挑人毛病,拿馬克思主義電筒照別人,一旦他知道了戒條,就會把僧人當神經病嘲笑,冷眼觀察僧人有無犯戒,一旦被其抓住把柄,就到處宣說什麼「你連這麼小的戒都犯,還妄想成什麼佛呢!」這樣不僅會打擊僧人信心,破壞佛門形象,而且嘴賤之人也會造下地獄的業。寧攪千江水,不動道人心,為了免除這種不必要的麻煩,確實應該「不說僧過」。只要和尚不干涉俗世,不危害社會,不破壞秩序,外人無權干涉佛門。

因此,這應該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這種與他人無關,僅僅與其自己修行有關的,比如僧人習性未改還有妄語、吃肉、喝酒等過失,只需佛門自律即可,不需要外人監督我們姑且稱之為「過」。另一種則有可能傷風敗俗,甚至違法亂紀,涉嫌刑事責任的犯罪,破壞社會秩序,如通姦、盜竊、詐騙、貪污、殺人、偷稅、偽造身份證等等,國法難容,不能僅僅由佛門處理,我們姑且稱之為「罪」。有一些別有用心之徒,以所謂不可說僧過為由,把危害社會的「罪」也輕描淡寫混淆成「過」。不允許「國王大臣以國法,以世間法來制裁」,威脅「說僧尼過惡,犯無量重罪」,妄圖渾水摸魚,嚇唬愚人,以獲得特權,為所欲為,橫行無忌,凌駕於法律之上。

法律和科學是宗教最大的敵人。縱觀歷史,幾乎所有宗教都有醉心於在世間尋求特權的歷史,這彷彿是一種通病。洋教用槍炮到中國來宣揚「仁愛」,乘清朝勢微,逼立不平等條款,以他國元首和外交人員才能享受「治外法權」、「宗教裁判權」、「領事裁判權」招攬流氓篾片充當信眾,擴大勢力。當教民不僅可以免稅,若是和群眾有小小的民事糾紛,教會還會派人坐在邊上監督,逼令清廷枉法裁判,但有不滿,神父就威脅要以武力干涉。若教民涉嫌刑事犯罪,更不許作出死刑判決,視中國的司法主權為無物,和上面所謂「國法不能懲處犯罪僧人,輿論不許批評僧人」之說並無二致。致使百姓和教會的矛盾日益激化,對洋教產生了極大不滿,終於逼迫義和團進京「扶清滅洋」,中國的歷史從此改寫。

無獨有偶,雷哄稚大師也有樣學樣,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追求著踐踏法律的最高境界,視國法為兒戲,它不僅拒絕任何批評,還威脅說誰批評了它的「法」,就等於反對了宇宙,就是謗法,罪大如天,今後新宇宙中就沒此人的位置而遭淘汰,所以一旦有人質疑了它,它就鼓動上萬弟子去把人家包圍了,強迫其道歉,說這是為此人好,免得此人「下地獄」。它出書也不肯依法辦理書號,辦班賺了錢也不願繳稅,美其名曰:「隨意所用」。當稅務人員要它補交稅款時,竟大言不慚地要求享受「吃特供」的權利:「我傳的是高德大法,給你們人類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為什麼還要繳稅呢?國家應該給我們這些人免稅待遇。」最後萬般無奈下被罰了款,心疼得它彷彿被剜了心頭肉,發誓報復,叛逃美國后,以「受過批評」、「繳過稅」作為受迫害的實例,聲淚俱下,向美爹哭訴。

我始終認為,所謂「教」都是一幫人搞出來利用愚人的迷信來謀生髮財的組織,「現代佛教」決不是佛菩薩想要的東西,信佛就信佛,信神就信神,完全不必畫蛇添足去信奉教中之人,那教說不定早已和神佛沒有任何關係。共黨是人所共知的斜教組織,而現在佛教方丈住持都由共黨組織的宗教局來指派,那麼佛教即便原來是正教也早被斜教控制了。去信仰這麼一個由「斜教控制的正教」,胡亂燒香,不僅得不到佛菩薩的護佑,搞不好有可能引鬼上身。現在文化傳播十分容易,不似古代弘揚佛法要全靠寺廟和僧人,因此,袒護一個聲名狼藉道德敗壞的寺廟和僧人及其利益共同體,只能讓失去信眾的「敬信」,對佛法有極大的破壞作用。

既然永信大師是「高僧大德」,是得罪不得的,誰對永信大師懷疑就要下地獄。那麼現在全球七十億人,尤其是中國的十三億人都處在極度危險之中。萬望大師慈悲為懷,不要因為有關你的一則謠言而使眾生都輕易地下地獄,應儘快去做DNA檢驗,拆穿釋正義、釋延魯一夥的卑劣謊言,還原事實,使得眾生都心悅誠服,而不再揶揄你。如此拯救地球的大好事,功德無量,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做到,可您為什麼遲遲拖延不做呢?
1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1

支持
2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4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14 個評論)

回復 jinbaicao 2015-8-13 22:17
襠中央有槍
回復 總裁判 2015-8-14 00:34
大師對政府有貢獻,是大師給自己開光的護身符。
回復 金復新1 2015-8-14 04:34
閑散看客: 清理這些個佛門敗類,完全值當,是衛道之舉,,!
你說僧過了,哈哈哈哈!當心人家晚上找你算賬!
回復 金復新1 2015-8-14 04:34
jinbaicao: 襠中央有槍
百姓也有天靈蓋嘛!
回復 金復新1 2015-8-14 04:35
總裁判: 大師對政府有貢獻,是大師給自己開光的護身符。
政府的頭頭們還希望靠永信大師祈禱發財,甚至於幫助它們作法消業免下地獄呢!
回復 ryu 2015-8-14 05:11
不必去做DNA,浪費了,隨意寫一張就是了。
其實,黨公開財產也不難的。
回復 金復新1 2015-8-14 06:12
ryu: 不必去做DNA,浪費了,隨意寫一張就是了。
其實,黨公開財產也不難的。
那就不打也自招了。

何苦費那麼多唾沫,舍簡就繁作那麼多解釋呢?是吧。
不敢做,就是理虧心虛嘛!
回復 總裁判 2015-8-14 06:56
金復新1: 政府的頭頭們還希望靠永信大師祈禱發財,甚至於幫助它們作法消業免下地獄呢!
統戰工作的具體實施,常常以財色為手段,倒過來向非官方者行賄,而當社會進入全面腐敗的歷史階段,行賄者個人順便從統戰對象那裡拿好處,但不叫拿回好處,這好處是回不到國庫里去的。
回復 jinbaicao 2015-8-14 11:22
金復新1: 百姓也有天靈蓋嘛!
槍指著頭,還是頭支配槍?
回復 金復新1 2015-8-15 07:16
閑散看客: 哈哈,利用佛門肥私,宣揚封建迷信,如此才是真正謗佛者,俺這是維護佛門正道,何懼之有!
你有這樣的覺悟難得,此事稀有。隨喜讚歎下。
回復 金復新1 2015-8-15 07:17
jinbaicao: 槍指著頭,還是頭支配槍?
練過少林鐵頭老鼠功的天靈蓋就不怕狼牙棒。
回復 寧靜千年 2015-8-15 12:56
閑散看客: 清理這些個佛門敗類,完全值當,是衛道之舉,,!
支持!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12-24 00:31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