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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怨妻子照顧孫子冷落自己 起訴離婚索禮金

作者:lipinhe  於 2016-8-10 11:0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廣州日報韶關訊 (記者卜瑜 通訊員汪次安、董文傑)廣東韶關市曲江區現年72歲的老漢黎某,以現年63歲的妻子譚某隻顧照顧孫子未盡妻子義務為由,於是一紙訴狀將妻子告上法庭,訴請與譚某離婚,返還禮金20000元並賠償自己精神損失76000元。曲江法院昨日向記者通報了這起離婚案。

據曲江法院介紹,2012年12月,原告黎某與被告譚某登記結婚且雙方均為再婚。原告在法庭上不斷指責被告譚某的不是,稱自己跟譚某結婚就是想相攜度過此生,但是與譚某登記結婚後,譚某從來沒有跟他一起生活,甚至在他生病住院時一次都沒有到醫院探望照顧過。為此,原告黎某認為,被告譚某不想跟自己一起生活但又與其領證結婚,使其錯過了找人生伴侶的良好時機,於是訴請法院判決其與譚某離婚,返還禮金20000元,並賠償精神損失76000元。

被告譚某卻不認同黎某的說法,稱其與黎某領證前就告知過他,因為自己要照顧孫子不能跟他一起居住,黎某也同意了。當時黎某的身體很好,沒有看出有什麼疾病,如果知道黎某有病就不會跟他結婚了。她說:「結婚後我有時間就會去他的住處給他做飯、收拾家務,兩人還有夫妻生活。現在他要求離婚我同意,但是不同意返還禮金和賠償精神損失。」

承辦該案的法官認為,考慮到雙方身體都不是很好且訴求分歧很大,於是決定此案以調解為主。庭審后,承辦該案的法官多次致電黎某兒子及被告譚某,反覆做他們的思想工作,調解方案也一再修改。最終,在法院調解室進行第三次面對面調解時,雙方同意自願離婚並達成離婚協議,原告放棄精神損失賠償的訴求,被告兩年內返還原告結婚禮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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