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第一個,被陳歡帶回來的男朋友。那個誰,更高大更帥氣。」說的啥?「要不,你也留下來過夜?」靠,我沒有留誰過夜好嗎? 我真是後悔,為什麼要答應林淼淼呢?她這個表妹真的很不上路,我沒有責任沒有義務教她如何這般吧?但她傻里吧唧的說話、傻里吧唧的做事,氣得我差不多吐血。幸好,方誌山半信半疑還是接受了我的解釋。以後還有機會,用實際行動證明:林曉曉說的不全是真話! 林淼淼,我的大學好友。畢業之後,她毅然決然跟著男朋友跑到大西北去。我很是佩服,這就是所謂的偉大愛情嗎?送別的前夜,我與林淼淼哭得死去活來。天南地北的,將來見面千難萬難。林淼淼決定嫁給那個他,林家堅決反對;甚至放出狠話:「你走,我們就不認你!」 「歡歡,這些年我不打算回來。生了孩子,妥妥的幸福著再說。」「你何必呢?自己爸媽,無非心疼而已。」林淼淼就是那種愛情至上的傢伙,頭腦發熱起來可以為了那個他不管不顧。她不想繼續討論這個話題,於是轉移我的注意:「咱們合租的房子,你就繼續住下去好了。」 也不錯哦,算是林淼淼留給我的福利。就在今年年初,我接到林淼淼的長途電話。說是自己的表妹在這邊讀書,與舍友吵架差點打架:「歡歡,讓她住我的房間吧。算是討好爸媽,幫幫忙唄。」我習慣了一個人的生活,突然還要與人合租——說實在話,我真有些不太樂意。 淼淼這麼說,我還能怎樣?這麼不合群的丫頭,我也怕自己招架不來。淼淼說:「反正你早出晚歸,和她不會有太多碰面的機會。」是,同一屋檐下的。抬頭不見低頭見,淼淼說得真是輕巧。罷罷罷,我還怕區區小丫頭嘛。我真是想錯了,林曉曉真是個讓人討厭的姑娘! 又懶又臟,而且還說話做事不經大腦。最不該的,就是被她看過上任男友。她使勁追問:「那誰誰誰?」管他屁事,我越不搭理她越是嘚瑟。好吧,上任就讓他成為過去吧。這次,換了一個男友方誌山。他送我回家,就在客廳坐了一會兒。林曉曉特別熱情,出來招呼方誌山。 「你不是第一個,被陳歡帶回來的男朋友。那個更高大,更帥氣。」 說的啥?「要不,你也留下來過夜?」靠,我沒有留誰過夜好嗎? 我趕緊把方誌山送走,他拚命問我:「那是誰?」我才沒這麼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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