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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吏的「座右銘」:清、慎、勤

作者:八旗遺少  於 2015-3-30 14:5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清史白話|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清、慎、勤」三個字,在清代出現的頻率應該是最高的,它實際上就是 清朝 ,特別是「康乾盛世」時期的為官之道,也就是清代官吏的「座右銘」。
  
  《四庫全書總目·吏部·官職類》:「《官箴》一卷,宋呂本中撰。此書多閱歷有得之言,可以見諸實事。書首即揭清、慎、勤三字以為當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王士禛《古夫於亭雜錄》:『上嘗御書清、慎、勤三大字,刻石賜內外諸臣。案此三字,呂本中《官箴》中語也。』是數百年後尚蒙聖天子採擇其說,訓示百官,則所言中理可知也。雖篇帙無多,而詞簡義精,故有官者之龜鑒也。」文中的「上」就是指康熙皇帝,這說明清代從康熙時期就把「清、慎、勤」三個字作為官箴了。
  
  需要指出的是,文中說「清、慎、勤」語出呂本中,是不確的,這句話最早應該是晉武帝的父親司馬昭說的。《三國志·李通傳》裴松之注引王隱《晉書》說:「(李秉)昔侍坐於先帝,時有三長吏俱見。臨辭出,上曰:『為官長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這才是「清、慎、勤」的最早出處。這段話還在《世說新語·德行》中出現過。康熙以及後來欽定《四庫提要》的乾隆都把「清、慎、勤」當作是呂本中的首創了,他們不知道早在晉武帝的爹那裡,「清、慎、勤」就是為官之道了。
  
  清代不僅提倡做官要「清、慎、勤」,還把「清、慎、勤」當作了考核官吏的標準。我們知道,清代對官員的考核標準是「四格八法」,「四格」是指守、才、政、年四個方面,即操守、才幹、政務、年齡。其中操守的考核分三等:清、謹、平;才幹的考核分兩等:長、平;政務的考核分兩等:勤、平。「八格」,就是官員不合格的八個方面,即:貪、酷、不謹、罷軟無為、浮躁、才力不及、年老、有疾。不合格官員所犯過失,會根據八法中不同的條目採取不同的措施進行懲罰。
  
  當然,「清、慎、勤」最重要的還是「清」。據《清會典》卷十一《吏部》記載,當官如果「不謹」(即不慎),或「疲軟無為」(即不勤),其處分都是革職,但尚無身家性命之憂;而「凡官貪者」(即不清),則「特參」。「特參」要比革職嚴厲得多,自己丟了小命不說,還讓祖宗幾代蒙羞。正像《紅樓夢》中賈政說的一樣:「據你一說,是叫我做貪官嗎?送了命還不要緊,必定將祖父的功勛抹了才是?」
  
  清代自康熙以後,直至清末,都把「清、慎、勤」作為座右銘。馮友蘭的父親馮台異曾經在光緒年間當過湖北崇陽縣知縣,在《馮友蘭傳》中,程偉禮在介紹崇陽縣縣衙情況時,就曾經寫過這樣一段話:「大堂正中,有一座暖閣,暖閣中間有一張桌子,一把椅子。這就是縣官的公座公案。暖閣的上邊有三個大字:清、慎、勤。」梁啟超在《新民說·論公德》中也說過:「近世官箴,最膾炙人口者三個字,曰清、慎、勤。」這說明在清末,「清、慎、勤」依然是官員做官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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