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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納愚夫:說說美國房屋保險

作者:海納愚夫  於 2016-12-22 04:0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美國隨筆|通用分類:移民生活

關鍵詞:貸款買房, 房屋保險, 房屋交易, 房產交易, 保險經紀

海納愚夫:說說美國房屋保險

參與美國房屋買賣,就不可避免與保險公司打交道。說美國房屋保險,就從一筆現金交易的房屋說起。

2015年,筆者幫助一位客人全現金購房,客人當時要求暫不買保險。公證行(Escrow)完成產權轉讓登記,結束交易前,獲知客人不買保險。她告知筆者,不買保險可以,但是請客人簽署一份免責聲明,不得追究公證行的責任。

據她講,加州歷史上曾經發生一起房產交易,當天產權轉讓登記完成,晚上房子就被大火燒毀。最後買家將經紀人與公證行全部告上法庭,當然,加州購房標準合約中有告知免責條款。買家申告也是白忙活,但是沒有公證行與經紀人希望去捲入官司訴訟。

這個故事在筆者腦子裡紮下了深深的根。根據美國房屋交易規定,買家現金購房,可以不買房屋保險,全憑買家自願。而貸款買房,房屋保險必不可少,否則根本過不了銀行這一關。

筆者有很多現金購房客戶,在交易過程中,也有很多責任心不強的公證行(Escrow),買家保險不到位,也直接完成了房屋產權過戶,直接將房子置於風險之中。

這種時候,通常會讓筆者睡不好覺。當然,我都會抓緊與買家、保險經紀溝通協調,儘可能最快速度讓房屋置於保險之下。

由於經驗的積累,此後每次交易完成前,我都會督促保險經紀與公證行密切配合,在Closed前,完成房屋保險的生效,保證無縫對接,避免萬一發生。

今年初冬,筆者又接到一位讀者朋友的電話,告知在美國中部某州現金購買一棟獨立屋,中午十二點才完成產權轉讓登記,下午兩點房子就被火燒了。

買家連鑰匙都沒有取到,而且同意賣家再暫住兩周,給賣家搬家時間。

可悲的是房屋沒有保險,產權轉讓登記已經完成。

買家經紀是一個老美,但是很明顯缺乏經驗,警惕性不足。買家作為一個新移民,完全傻了眼。打官司,花掉大筆律師費,還不一定能夠贏。而且極有可能面臨賣家的法律追訴,賠償他的家私財產。

就這個案子,我諮詢了圈內美國律師朋友,給了他們一些建議后,因為精力所限,也沒有追蹤。因為買家已經簽署相關合約,或許因為語言障礙,買家並不知道完全責任後果,懵懵懂懂就簽字了。但是既然已經簽字,所以,追訴公證行與經紀人,打贏官司的可能性極小。

美國房屋保險,保的就是萬一。因為美國木製結構房屋,一把大火,就可能化為灰燼。所以,美國房屋火災保險,絕不可少。

因為筆者信譽所在,很多客人都不看合約,委託筆者全權辦理,所以責任就更加重大。當然,筆者做事只抓關鍵點,就能夠事半功倍。

我把這些故事也常常告知合作的保險經紀、公證行以及購房客戶朋友,以引起他們的警惕與重視,確保萬無一失。

一棟房子,是很多家庭最重要的財產,所以,保險必不可少。什麼錢都可以省,但是這筆開支絕不能夠節省。當然,即便支付了保險,我們也希望意外永遠不要發生。

如果發生過巨額賠付,多數保險公司都會拒保,所以,保險保萬一,但是我們還是需要一萬的謹慎與小心,確保自己財產的安全。

(海納愚夫,洛杉磯專業地產經紀,網路自由撰稿人,專業著作《話說美國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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