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禁酒令」直接打壓生產酒的企業和工廠
現在紅白酒企業的遭遇則直接體現了酒企與政府「禁酒令」之間對應關係。
最先是中央軍委「禁酒令」剛下,高檔白酒股價隨之集體暴跌。
目前全國各個地方都在執行有關「禁酒令」的條條框框,有些地方還擴大「禁酒令」的範圍和添加禁止的內容。
看來『酒』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了。
那麼生產酒的企業和工廠怎麼辦。
原來對生產酒的企業和工廠方面早已有考慮。
煙酒等產品,雖然並不為一個正常社會所必需,但其在發展壯大之後,卻很容易在現有的財稅體制下成為地方政府的搖錢樹。而作為財稅大戶反過來會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一些地方政府正可謂要地給地、要人給人、要錢給錢、要政策給政策,也懶得去扶持什麼創新企業了。
這樣一來,有時政府權力和這類國企很容易結成同盟。禁酒令也罷,市場討伐酒價虛高也罷,在酒企虛高的利潤、不正常的市場地位搖搖欲墜之際,地方政府的大小官員甚至比企業負責人更著急。於是,維護企業利益,保住市場地位,就成了有關聯的政府官員的頭等大事。更何況所謂禁酒禁煙之類,還大大有損官員個人利益。所以,每每禁酒禁煙令等出台不久,最終總是在妨礙企業發展的借口下受到抵制直至名存實亡。
這種投鼠忌器實在大可不必。一是酒類企業本身只存在有限的正當性。在現實生活中,因飲酒誤事、飲酒傷身、飲酒喪命的教訓不早就證明酒禍猛於虎么?可見我國目下以高酒精度白酒為主打產品的酒業生產模式,既沒有道德優勢,也不符合國際潮流。
二是禁酒有助於酒類企業轉型發展。酒企通過多年的發展,積累了資金、人才以及各類資源優勢,其實遠非人們所想象的一禁酒就會垮掉,這類企業完全可以在酒類市場萎縮、酒業利潤攤薄之後,嘗試轉向創新發展領域。這個轉型固然是艱難的,但如果堅持在創新領域走下去,則於企於國,都將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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