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上海以販賣女人為業的流氓
販賣人口的流氓在舊上海有很久的歷史。此類流氓共有兩種:一種專販男孩,暗語叫「搬石頭」;一種專販女孩,暗語叫「摘桑葉」。專販男孩的後台老板是前海寧路虹口匯司捕房刑事股探長尚武。此人參加青紅兩幫,共有徒弟2000多人,與虹口吳淞路潮州三合會流氓勾結,販賣人口。因為當時廣東風俗,一些富商大賈包括華僑,除自己生的兒子外,還往往領養一些男孩,給予同樣教育,將來看誰聰明,辦事能力強,即將自己事業的大權傳給他繼承,所以極大多數被拐的男孩都運往福建和廣東轉賣。
專販女孩的後台老板是尤阿根,曾任公共租界老閘捕房刑事股總探長,也參加過青紅兩幫,有徒弟5000多人。他們拐到的女孩,有的賣給福州路會樂里高等妓院(俗稱「長三堂子」),有的賣給福州路狀元樓寧波飯店後面的十幾家寧波妓院,有的賣給福州路浙江路廣西路口一帶的低級妓院,晚上被驅使在路旁拉客(俗稱「野雞」)。尤阿根原是公共租界一個小流氓,由於販運人口獲得利潤,進入捕房當巡捕,後來又擢升為總探長。此人因在1939年參加逮捕十幾名苗族抗戰分子,被人打死在揚子飯店門口。
法租界方面販賣人口的總頭目是法捕房刑事科外勤股督察長任文楨,此人是杜月笙的學生,有徒弟1000餘人,他的後台是法捕房刑事科長范郎打(Valentin)。他們拐到的女孩子大都賣給黃金大戲院後面愛來格路(現柳林路)褚家橋一帶,以及東新橋寶裕里、寶興里等處的數十家二等妓院(俗稱「么二堂子)。有的被賣給愛多亞路(現延安東路)朱葆三路(現溪口路)到鄭家木橋(福建南路)一邊靠法租界一帶的下等妓院,專門接待外國水兵(俗稱「鹹水妹」,英語Handsome的音譯,意為「漂亮」)。這些被販賣的年輕婦女大都是蘇北籍,進行這種罪惡勾當的流氓頭目是顧竹軒的徒弟王興高等。
此外,還有一種流氓,變相販賣人口去國外,叫作「國際護照販」。當時在反動派統治下,民不聊生,浙江溫州、青田一帶有不少年輕農民擅長石刻,女的纏足,被他們用「販黃魚」的方法誘騙去葡萄牙後轉往法國,男的被迫出賣石刻,受他們剝削;女的被他們帶到法國馬賽、尼斯等地去扭跳小腳舞。
當時有一個陳鶴明,溫州人,拜杜月笙為師,在國內勾結青田縣反動當局上海南市警察總局護照股及法、意郵船出司買辦,在國外勾結葡、法兩國販運人口的流氓及反動派駐葡、法兩國公使館人員,誘騙男女青年出國,從中漁利。此人神通廣大,男女青年要出國每人一次付給偽法幣450元到500元(那時美金1元只值法幣9角),由他包辦「旅費」(實際是勾通船上人員把人藏在火艙里,不買船票),並供給舊西裝一套,每船每次最多運載20人,即可凈賺每人200元。到了法車馬賽港,由法國販運人口的流氓接待,設法乘火車到葡國首都里斯本,由中國使館人員接待,休息一時期,再簽署赴法遊歷證,這樣可在法車居住3個月。男的到了法國,由當地流氓宣傳介紹,用青田石代人刻圖章或刻人像,每塊可賺5一25法郎。在3個月中,除了一切開支,每人平均可獲5000多法郎。女的扭跳小腳舞,每人平均可獲3000到1萬法郎。3個月期滿,這些人重回里斯本,向中國使館每人交付1500法郎,名叫「樹上開花」。這樣循環不已,輪番前往,五六年後回國。當時中國駐葡使館人員,因政府常欠付使館的經費,也都賴以維持生活。
這種變相販運人口的行為危害很大:(一)有些男的因為貪圖出國謀生,交不出旅費,被迫把在家鄉僅有的房地產抵賣給別人,甚至把妻子「出租」給別人。女的要接受黃色動作的訓練,被迫兼賣中國古裝春官,人格受到嚴重污辱。(二)他們在船上,被藏在煤炭堆中,如遇法國海關人員搜查貨艙時間較長,室息悶死,屍體被丟人海中。(三)那時在法國有一些日本新聞記者,專門出資拍攝中國小腳婦女跳舞照片刊登在雜誌上,污辱中國。
當時史量才先生主辦的《申報》曾對這事進行揭發和批評,引起法國當局注意,上海法租界捕房政治部奉令徹查。經南市警察總局局長文鴻恩親自協助(不經過護照股),在南市王家碼頭寓所將陳鶴明逮捕,移解上海第二特區地方法院判處徒刑五年,上海整個有關組織也徹底破獲,意法兩國郵船公司買辦均受到嚴厲警告。從1936年起,這種影響國體的壞事才告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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