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家的弄堂不允許別人通過。
看來有必要在弄堂的前後加鐵絲網封控。
中國軍方官員在與美方會晤,中方提出『台灣海峽不屬於國際水域』,美方說這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論調。
彭博社最先披露了這一消息。該社6月12日的報道說,近來,中國軍方官員在與美方的會晤中一再宣稱台灣海峽不是國際水域,這在拜登政府內部引起了關注。彭博社引述了解此事的匿名人士的話說,中方官員最近在多個層級和多個場合向美方轉達了這一有違美國對國際法理解的聲明。美國及其主要盟國認為,台灣海峽的絕大部分區域屬於國際水域,而且經常派遣艦船穿越台灣海峽,行使自由航行的權利。
中國政府和軍方最近拋出台灣海峽不屬於國際水域的論調並通過官媒不斷炒作。北京在台海地位的立場變化引發了美國的警惕。安全和外交領域的專家認為,中國所謂「台海為中國內海」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美國應繼續聯合盟友強化在台灣海峽的航行自由行動,以挑戰中國對整個台海擁有主權的主張。
台灣海峽是國際水域嗎?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在6月13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強調台灣海峽不是國際水域的立場。「台灣海峽最窄處約70海里,最寬處約220海里。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中國國內法,台灣海峽水域由兩岸向海峽中心線延伸,依次為中國的內水、領海、毗鄰區和專屬經濟區,」他說,「中國對台灣海峽享有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同時也尊重其他國家在相關海域的合法權利。」
蘭德公司 (Rand Corporation) 國際防務高級研究員何天睦 (Timothy Heath) 對美國之音表示,北京對台灣海峽地位的最新說法缺乏法律依據,意在不讓美國軍艦穿行台灣海峽。
他說:「國際法將一國享有主權權利的海域限制在距海岸24海里以內的範圍(包括12海里領海和12海里毗連區)。即使接受北京方面關於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論點,從中國和台灣海岸各延伸出24海里也最多只能覆蓋海峽的約48海里水域。其餘的水域則是國際水域。中國過去曾爭辯說,美國海軍艦隻在中國的專屬經濟區(EEZ)航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將專屬經濟區限定在距離海岸200海里的範圍。
但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全盤否認「國際水域」的概念,稱國際海洋法上「根本沒有國際水域一說」。他說,「有關國家聲稱台灣海峽是『國際水域』,意在為其操弄涉台問題、威脅中國主權安全製造借口。」
儘管《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確沒有對「國際水域」加以界定,但它的確將「公海」(high sea)定義為指領海以外的水域或不屬於任何國家管轄的專屬經濟區以外的地區。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6月14日在一封發給媒體的電郵中說,「台灣海峽是一個國際水道,這意味著台灣海峽允許公海自由包括航行和飛行自由,並受到國際法的保障。」他也表示,美國將繼續在國際法允許的任何地方飛行、航行和運作,包括穿越台灣海峽。
有人說,對於台灣海峽的法理地位,北京過去的說法是該海域屬於其專屬經濟區的一部分。這種說法尚有一定法律基礎。他說:「國際法賦予軍用船隻在專屬經濟區內『無害通過』的權利,而這正是美國海軍一直在做的。因此,國際法中沒有任何規定限制美國海軍通過台灣海峽。」
美國外交政策委員會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Council) 印太事務研究員邁克爾·索博利克 (Michael Sobolik) 對美國之音表示,美國應聯合盟友繼續並強化在台灣海峽的航行自由行動。
他說:「台灣海峽是國際水域,並將繼續如此,只要美國仍然是這麼認為的。美國海軍應繼續進行航行自由演習,並應儘可能與合作夥伴和盟友一起進行。」
美國保守派新聞網站《華盛頓檢查者報》(Washington Examiner) 外交和安全專欄作家湯姆·羅根 (Tom Rogan) 表示,美國應旗幟鮮明地反對中國的主張,並聯合印太地區盟友,組建一支由多國海軍組成的艦隊穿行台灣海峽,以彰顯台灣海峽的絕大部分水域是由國際法管轄的。
他在該報發表的專欄文章中寫道,「美國應該要求澳大利亞、英國、日本、法國和印度—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同意的國家—參與穿越台灣海峽的行動。即使只有幾個國家加入美國海軍,船隊的多邊性質將提醒中國,它的立場被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拒絕。一個多邊的船隊也會減輕解放軍對其進行騷擾的風險,迫使中國在激起國際社會怒火和接受船隊通行之間做出選擇。
華盛頓智庫捍衛民主基金會 (Foundation for Defense of Democracies) 高級研究員克雷格·辛格爾頓 (Craig Singleton) 對美國之音表示,美國不大可能因為中國對台海法理地位立場的改變而停止對該海域的航行自由行動。
他說:「(中國的)最新的言論與中國的修正主義主張 (revisionist claims)大體一致,儘管沒有什麼理由相信它會有意義地改變美國在該地區的姿態,包括華盛頓在整個海峽定期進行航行自由演習的意願。此外,幾乎沒有理由去懷疑其他國家或多邊機構會接受或容忍中國在台海問題上不斷變化的觀點,這些觀點在國際法中沒有任何依據。」他說。
辛格爾頓認為,中國更改對台灣海峽法理地位的做法更多地是一種強硬姿態的展示,但當被證明它並沒有能力或不願意去執行的時候,它的效果很可能適得其反,最終會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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