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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專家認為「不婚同居」和「一夜情」正是當前的一種『新道德』的表現

作者:bobzhou  於 2021-12-15 00:4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兩性話題|已有1評論

有專家認為「不婚同居」和「一夜情」正是當前的一種『新道德』的表現


『新道德』,多麼神聖的新辭彙。

具有『新道德』的中國人,將是如何的神聖。

有專家以兩種社會現象為例來說透新道德的表現。



「不婚同居」和「一夜情」,這正是專家認為的,懂得『新道德』的中國人可以表現出『新道德』的二個方面。

「不婚同居」和「一夜情」正是當前的一種『新道德』的表現。

你孤陋寡聞想不到吧。
 
  
  專家對 「不婚同居」的分析

   最近以來,城市中的流動勞動者經常這樣做,包括一些從農村進城的打工仔和打工妹們。這種性關係形式的主要特徵是「萍水相逢」、「自己做主」和「互不糾纏」。

   許多人把它視為「道德敗壞」,可是:

   第一,「不婚同居」在自己與對方的關係中,空前地、充分地尊重對方的權利,真正實現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否則,縱然有萬千的「自己」巴望著不婚同居,又豈有一個「對方」會答應?反過來看,在當今中國,「合情合理合法」的「婚內強姦」何其多。相比之下,究竟哪一個才更道德一些?

   第二,「不婚同居」在自己與其他相關者的關係中,實行「我活,也讓別人活」。因此才互不糾纏,也就是在行使自己的權利的同時,並不去侵犯自己和對方的配偶、戀人、父母親屬等人的權利。反過來看,那些非要「棒打鴛鴦」的父母、那些為了離婚大打出手的配偶、那些自己無性還不放人的夫妻,可曾知道還有這樣一條道德?

   第三,「不婚同居」遵循愛情的定律,既做到了在過程中與特定時段中的「專一」,又不搞「從一而終」。如果這還不算新道德,那就太短視和淺薄了。在中國,越來越多的人會在一生中多次結婚,次次專一而且多次離婚、多次再婚,次次合法。在離過婚的人已經佔到城市總人口的4.5%的今天,難道我們還不應該為這種「連續專一多偶」現象多少作一些道德準備嗎?

   第四,「不婚同居」把性放回到它原來的位置上去,既不那麼可怕又不那麼寶貴,順其自然而已。反過來看,那種鼓吹「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傳統道德,難道還要讓它繼續殺害所謂「失貞」者嗎?

   當然,就像它不是一壞全壞一樣,「不婚同居」也不可能是一好百好。問題是,如果只知道它破壞了什麼,卻看不出它建設了什麼,那就是觀察者的失誤了。

   
  專家對 「一夜情」分析

   它在性的人權道德方面比「不婚同居」更加具有典型意義。它被主流社會視為洪水猛獸,就連一些在許多方面的觀念都已經很開放的中國人,一說到它,仍然很容易義憤填膺。

   可是,一夜情是嫖娼賣淫嗎?是拐騙誘姦嗎?是第三者插足去破壞原有婚姻嗎?都不是。它只是兩個獨立自主的個人,在明白自己的與對方的權利的界限的基礎上,出於自覺自願的性需求,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了共同過一次性生活的協議並且執行了這個協議。它既沒有損害當事雙方中任何一方的權利,更沒有侵犯任何其他人的同樣的權利。因此,它不可能給任何人帶來任何危害。它最完美地實現了性的人權道德,卻從根本上衝擊了傳統道德。

   凡是出於傳統道德而反對一夜情(乃至一切非婚性行為)的人,說到最後,其實只有一個理由:一夜情損害了另外的人的情感。這裡所謂的「另外的人」,可以包括一夜情里的任何一方的配偶或者戀愛對象,也可以包括任何一方的親朋好友,甚至可以包括所謂的「社會大眾」。

   這種「損害情感論」,其實是一個不小的社會進步,只是這樣說的人們未必都意識到而已。在以往,非婚性行為都被視為「有傷風化」,就是損害了「社會秩序」,因此可以被作為「公訴罪」。可是,現在卻被認為是不同個體之間的情感衝突,已經與「社會秩序」沒有多大的關係了,變成了「民不舉,官不究」。這是性革命的成果之一。

   可是,「損害情感論」的致命傷在於:兩個人結婚,就必定意味著情感上的互相獨佔與壟斷嗎?任何一方如果逃離了這種獨佔,就必定是對另一方的損害嗎?

   我認為,凡是相信這種理論可以成立的人,其實都是把愛情與婚姻混為一談了,也把理想狀態與現實存在混為一談了,尤其是把性關係誤解為兩個獨立個人的「合為一身」了。這些人很可能忘記了:如果雙方真誠相愛,那麼我們通常所說的一切「道德」都毫無用處,就算是強迫他們違反,他們也做不到。道德恰恰是說,如果有一方不再愛對方了,那該怎麼辦?可是在我們中國,這種「愛情道德」其實恰恰是最缺乏的,因為我們在歷史上一直很少有真正的自由戀愛,大多數與自由戀愛有關的道德,其實僅僅是婚姻道德的派生物,甚至根本就是別無二致。例如,直到現在還有許多人認為,哪怕僅僅是介紹對象,一個人也不應該同時與兩個人保持接觸,這不是專偶制的婚姻道德嗎?可是,愛情難道應該與婚姻一樣地獨佔嗎?因為我愛你,所以你就不許愛別人,你愛了別人就是對我的傷害;這樣的道理能夠講得通嗎?這不還是等同於人身強制,甚至是奴隸制?

   其實,這種感情糾葛,恰恰是運用人權道德才最容易解決。甲不愛乙了,可是乙還愛甲,那麼甲在脫離乙的情感獨佔的時候,就應該充分地為乙多考慮一些,尋找和採用最不容易造成衝突的方法,包括經濟補償在內,而不是自顧自地「發動內戰」。同樣,乙也就不應該以「佔有權」為後盾而發起衝突,而是應該明確自己所需要的具體補償並且爭取之。君不見,這些年來離婚的與戀愛分手的越來越多,但是釀成悲劇的卻在減少。也就是說,事實勝於雄辯,中國人主宰自己摸索出情感方面的人權道德。如果誰現在還來鼓吹「嚴懲負心者」,那麼至少在都市年輕一代里,人們會笑話他(她)的。

   總之,傳統道德其實並不能制止分離,反而會給我們造成悲劇;人權道德並不想制止分離,卻會為我們減少痛苦。在此基礎上再往前走一小步,一夜情就應運而生了:事先約定了分離,也就不會有痛苦,反而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權利與需求。反過來,那些處於「離婚大戰」中的夫妻或者情人,失掉了「性福」,卻無法換來「破鏡重圓」,到底苦了誰?

   把道德規定為僅僅是為了維持社會秩序,這是一切專制政權的安身立命之本。它所犧牲掉的,其實是人們生活更加美好的可能性。21世紀了,我們已經可以不再做這種道德的奴隸了。

   
   傳統性道德的歷史來源

   我們中國人習慣於崇拜國家,所以總是喜歡把個人的「越軌」都歸結為社會的「失控」,所以總是喜歡乞求權力來「管理」自己,也就喜歡把伸張個人權利視為「自私自利」和「無法無天」。可結果是,恰恰因此我們很難學會在一個人對一個人的時候,尤其是陌生人對陌生人的時候,如何妥善處理雙方的關係。這就是所謂「一放就亂」和「誠信缺失」的直接源頭。在性方面則突出地表現為那些權貴們一旦「解放」,要麼就仗勢欺人(例如專門針對下屬的「搞小秘」),要麼就回歸傳統(例如模仿妻妾成群的「包二奶」)。

   對於普通人來說,這又來源於我們幾乎從來也沒有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生存和生活過。因此培養不出以個人權利為基礎的生活方式。例如,有的「叛逆者」可以理直氣壯地在擁擠的公共汽車上當眾接吻,離別人的鼻子不到一尺遠。他們只知道這是自己的「表現權」,卻沒有想過這同時也侵犯了周圍人的「不看權」,而且自己並沒有權力強求別人「眼不見為凈」。可是反過來,對此義憤填膺的「別人」,卻又都是以「傷風敗俗、人人喊打」為道德武器,根本不知道自己作為一個個體,所應該維護的僅僅是自己不看的權利,而且並不能因此就必然產生制裁別人的權力。正是因為分不清「權利」和「權力」這兩個概念(這是時下中國文字中最普遍的「筆誤」),最近20年來關於性道德的爭論,基本上是低水平的「雙盲窩裡斗」。這種爭論,可以吸引眼球,也可以發泄道德情感,甚至可以成為一種新的娛樂;唯一不可能的是創造出任何新的性道德。

   再例如,在所有涉及「第三者」的官司中,我們的法官總是面臨兩難選擇:不做衛道士就得做教唆犯。其實,如果我們不再非要對「非婚性關係」表態,而是把涉及者視為三個獨立而且平權的個體,那麼在每兩個人之間,誰侵犯了誰的權利,誰欠誰多少,就很容易搞清楚。一般來說,是中心的那個人,既欠婚內那人的又欠婚外那人的,而婚內與婚外的那兩個人則根本毫無關係,根本不應該發生衝突:婚外的沒有權力拆散婚內的,婚內的也同樣無權要求法律懲罰婚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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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tfera 2021-12-15 10:37
你來裁判李雲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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