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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民馬老師的房子和錢

作者:bobzhou  於 2021-9-5 03:5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杭州公民馬老師的房子和錢


若干年前,國內公審的一樁大案里,貪官家屬收了商人一棟法國別墅,而為了避嫌,產權由商人的英國籍內地女主持人代辦。

理由是:她是信得過的朋友。若干年後劇情再次上演。
 
2016年,杭州市民馬老師通過一間香港公司,收購了法國波爾多酒庄薩爾斯城堡。

當地的公報顯示,這家公司負責人叫Kien Leong Lee,時年40歲,是居住在新加坡的馬來西亞人,因為深得馬老師的信任,全程代辦酒庄交易。
 
薩爾斯城堡建於1785年,酒庄葡萄園佔地80公頃,馬老師買它花了人民幣1.1億,屬於個人投資。

買時還順手接收了該城堡原來的18名員工,買完就開始改造,到了2017年,古老的酒庄煥然一新,花園和城堡美得像凡爾賽宮,還配置了特殊的燈光系統。

只要馬老師的私人飛機靠近停機坪,就會自動亮起,而為了起落不受打擾,他又把酒莊周圍30公頃的土地也給買了。
 
也許是做莊園主人的感覺太好,沒幾個月,他又以9000萬人民幣的價格買下另外2座百年酒庄:格瑞酒庄和佩雷酒庄。
前者位於波爾多右岸的布爾丘,始於1790年,是當地最悠久的酒庄,葡萄園有22公頃;後者位於波爾多北的布拉伊丘,歷史可追溯到17世紀,葡萄園總面積64公頃。



這還不夠,當年6月底,他又買下了波美候酒庄慕里奈城堡,並進行翻新裝修,不過這次他低調了很多,所以交易價格多少沒人知道。
 
馬老師買酒莊主要是受好朋友大眼格格夫婦的影響,還一口氣買了四個,同樣受鼓動的還有巨大集團的史柱子,他的酒庄叫皮皮古堡,離格格家的城堡開車半小時左右到。
PP城堡的前主人,在法國歷史上有點像曹雪芹,國王每次出巡都來他家住住,壕無人性。
 


#史老師的城堡#

買了這麼多地和葡萄,親自管肯定沒空,於是馬老師和格格等人聯手成立了葡萄酒經紀公司Cellar Privilege,用來運作酒庄對華銷售業務,他們還計劃在加州、義大利、紐西蘭和澳洲分別購入酒庄。
 
Privilege在英文中是「特權」的意思,用從老百姓身上賺來的錢,跑法國買個酒庄,產的葡萄酒再賣回給老百姓,公司名字還叫「特權」,過分了啊。
 
鑒於馬老師實在是太壕了,當地葡萄酒組織還專門頒發波爾多騎士勳章給他,同獲此殊榮的還有大眼格格,還上過熱搜呢。


所以馬老師說自己和格格不熟,只見過10次面,其中5次還是茨善場合,莫非另外5次是在酒莊裡和葡萄架下?
 

在買酒庄的前一年,馬老師愛去的是紐西蘭,那時他想的不是釀酒,而是搞奶製品。
為此還專門去了懷卡托牧場擠奶留念,看母牛和他那麼熟,一點反抗都木有,馬老師私下去村裡不少趟啊。
 
那次是明星孫黑雷po的路透照,照片上馬老師和功夫明星李傑傑、大眼老公龍哥等人乘坐遊艇暢遊奧克蘭海港,不過這張照片很快秒刪。

隨後馬老師在紐西蘭投資置業的消息開始傳出,他和紐西蘭的執政人物John Key關係很好,關係好總得表示一下吧,然後他就說想在那買套房養老,接著就被人發現奧克蘭的豪宅莊園被2550萬紐幣價格買走了。


#馬老師紐西蘭豪宅#

這棟天價豪宅位於豪宅區Remuera,佔地6105平米,遼闊的都得配兩個門牌號。

整個房子被高牆環繞,園林偏英式,有玫瑰花園,有果園,還有電影院、健身房、泳池、網球場,和能停7個車位的車庫,總之就是各種頂配。
 
估計是房子太大了,步行進卧室會累的腿疼,只能僱人開電動車駛入,於是乎院子里還配有寬敞的員工宿舍。

順便說下,這別墅內的花園足足有半個公園大,我們想看花,得搭公交去城裡的公園,而馬老師自己家就有,只需要站在卧室的陽台上那麼一俯瞰就行。


另外有傳馬老師在紐西蘭還有7處房產,但我查了下那些房子,大多屬於中產戶型,地段也不在富人區,根本不符合馬老師的氣質,應該是重名誤傳。
  
在法國買酒庄和葡萄園,在紐西蘭買城堡和牧場,到了美利堅,馬老師的目的就純粹很多了,為了環保。
 
他花1.4億元人民幣買的布蘭登公園,地處阿迪朗達克山脈,隸屬於紐約州。


注意哈,正如老婆餅里沒老婆一樣,紐約州里也不包含紐約,它是美國東北部的一個州,都快到加拿大那地兒了,首府叫奧爾巴尼。
 
這麼不出名的地方一聽就知道人口不多,事實上馬老師在這買的確實也不是豪宅,而是一個自然保護區。

裡面有天然公園和11塊濕地,還有當地的部分母親河經過,除此之外還有湖泊、山脈和森林,面積約113平方公里。
 
這塊地的前主人買去後過度開發,導致生態失衡,馬老師知道了以後很生氣,他買下后不進行商業開發,而是讓裡面的小動物盡情的休養生息。
 
這本來沒啥好說的,但問題是他公開的買入理由竟然是「研究霧霾治理」,這有點欺負我們老實人智商。

霧霾多發於城市,尤其是高密度人口的地方,這裡連人都木有,只有鳥兒在拉屎,哪來的霾啊?

寫到這兒,我突然決定立個Flag:等我有了錢,就把紐約中央公園買下來,也不商業開發,主要用來龜兔賽跑!
 
2017年的時候,馬老師在美接受採訪時說,富有的缺點是沒有時間花錢,這麼看來他挺會花的呀,也挺有時間的。

坐著私人飛機,一會去法國摘摘葡萄,順便買4個酒庄,一會去紐西蘭擠擠奶,順便拿下城堡,再或者去美利堅買下遼闊的公園,完了再在媒體上凡學一把:哎,這麼多錢怎麼都花不完,真煩!


馬老師以前勸年輕人不要買房,結果自己跑全世界去買,不過摸著良心說,他的海外房產確實不算多,至少比起其他同階層富豪是這樣。

你看百度李老闆的英國莊園,比女王家的都一望無際;再看看馬老師的好搭檔Joe蔡,在曼哈頓中心的中央公園南 220 號,一買就是2套公寓,價格是全美240多年歷史中的第3高。

人家還專門在18樓買了個單間給保姆住,可以俯瞰中央公園全景的保姆間,嗚嗚,不想奮鬥了只想去當保姆。
 
對了,這個蔡老闆也是雙重國籍,和馬老師一樣是香港永久居民,真應了那句話:賺錢的時候都是中國人,花錢的時候秒變地球人。

以上只是馬老師海外產業的冰山一角,有傳聞他在加州貝佛利山莊和澳洲都有置業,但鑒於信息不透明,以及可能是在家人名下,無法知悉更多。

我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房產絕不是他財產的大頭,他的錢主要在海外基金和離岸信託。
 
阿狸是2014年在美國上市的,主體是開曼群島註冊的阿狸控股,開曼群島是加勒比海西北部的一塊英國殖民地。

1503年被哥倫布發現,由大開曼、小開曼和開曼布拉克等島嶼組成,面積僅259平方公里,只有馬老師買的那個自然保護區兩個大,人口也稀少,6萬不到,但這裡是全球著名的潛水聖地,也是最知名的離岸金融中心。
 
阿狸控股就是在這裡成立的空殼公司,旗下的天狗、桃寶等都是在國內註冊的子公司,但由這個殼公司100%控股,這也是很多獨角獸公司的同行做法,為什麼呢?
 
一來是方便海外融資和上市,因為開曼群島轉移巨額資金不受限制,審批流程等很寬鬆。

二來是高度保密,股東信息啊,收益情況啊,股權比例啊啥的,老闆不想讓別人知道的,絕對查不到。
再者呢,方便合理避稅,因為這裡除了每年的公司管理費,沒有任何其他稅項。

但是呢,如果只是在開曼註冊,然後在國內經營是沒法避稅的,只有通過跨境貿易,在不同國家和地區設立公司,然後進行相關的稅務籌劃。

翻譯成人話就是:可以通過高買低賣的方式,把虧損留給國內公司,把利潤做到離岸公司,這樣就沒了增值稅。
 
馬老師在阿狸的權益主要通過五家離岸公司持有,分別是:JC地產、JSP投資、帕魯法姆、PMH控股和APN有限公司。

馬太太Cathy Ying Zhang是他的財務大臣,因為她擔任唯一董事的兩家開曼控股公司JSP和JC ,持有兩人在阿狸60%的股份,她家的葡萄園啊牛奶廠啊、茨善基金會啊,也是這公司控制。
另有傳聞,馬老師在阿狸的股權只有0.2%在個人名下,另外的99.8%全部以離岸家族信託、海外茨善基金會和開曼控股形式持有,其中離岸信託佔比64.4%,對應市值多達千億軟妹幣。
 
這裡再科普下離岸信託,簡而言之,就是富豪將名下的公司股份,括弧不管是A股、港股還是美股的、以及國內房產等資產裝入離岸信託公司,這樣他在法律上就屬於窮光蛋,但仍可以通過其他方式管理這些資產。
 
它的優點之一是有很強的隔離作用,富豪做生意賠了,賠不到信託里的,觸犯法律了,法院也沒法從信託里拿罰款。

因為國內還沒有專門針對離岸信託的相關法律,也沒有加入海牙信託公約,所以對這方面的處理屬於模糊地帶。

另一個優點是可以很好的避稅,尤其是遺產稅。

我舉個例子,08年台塑的王Y慶去世,遺產稅高達119億元新台幣,但比他早4年離開的首富蔡W霖,因為立了信託,原本應該繳納782億新台幣的遺產稅,最後變成了只要交5億新台幣,嚇人吧。
 
最後,它還有一個優點就是方便結離婚,只要配偶不在受益人名單里,找幾個老婆都沒問題。


2014年JD赴美上市,公司註冊地也是開曼群島,上市前3天大強子的股權全部變成離岸家族信託,總值高達300多億,奶茶妹瞬間成為唯一受害人。
 
估計也是因為財產安全的很,婚後大強子才有恃無恐,乘坐私人飛機跨國非禮女學生,然後奶茶妹也無法離婚,因為如果離的話,財產大頭她沒有份。
 
離岸信託轉移資產的鼻祖是李超人,其後內地有10位頂級富豪拿著5000億的跟著效仿。

除了對錢不感興趣的馬老師之外,還有投資樂視失敗,突然意識到賈布斯很聰明的地產大鱷孫某某。
 
2018年5月、6月和12月,他分三次創立家族離岸信託,將價值459億人民幣的公司股份全部裝進去,從法理上變成了裸商,拿著美國護照,造中國人的房,賺的錢再變離岸信託,孫老師這操作也是666了。

搞笑的是,就在信託成立前半年,他還在公司業績發布會上說被賈會計坑了,然後留下了老實人的淚水。
 
還有大米集團的雷布斯,2018年7月上市前成立家族信託,把4000億市值股份裝進去,受益人是自己和家人,通過這樣的設置,未來套現。

他只需要繳納信託分紅稅即可,而如果他和其他受益人都不是中國籍的話,很有可能不需要繳納任何境內的個人所得稅。
 
寫到這裡,我明白了一個道理:貧賤不能移,但富貴可以。自己不能移,那親屬也可以,如果都移不了,那把財產先移出去也行。


這讓我忍不住想起《阿狸巴巴和四十大盜》的故事結尾:強盜們都死了,阿狸巴巴騎馬走到巨石前,說了暗語:「芝麻開門!」洞門應聲而開,他走進去,把所有的寶物都搬回家,不過不是獨享,而是分給了窮苦的鄉親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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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SAGFS 2021-9-5 08:25
===" 能夠先富起來 "的大陸人那是一場災難...
回復 SAGFS 2021-9-6 01:52
新聞評論:馬老師的房子和錢(提示:「我對錢沒有興趣」)

我也說幾句
已有(18)人發表了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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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舉報        編輯        [ 19樓 SAGFS ] 發表於 2021-9-6 01:49
    ===當年杭州組織部搞用人的某官: " 我還是算對頭的, 幸虧當年沒有考慮他( 當年馬老闆還是" 杭州十大青年", 同時學聯主席不止一屆呢 "), 換了其他人早就被重用啦(根本不是什麼成份問題, 60年代出身的馬那個時候成份問題舊觀念還存在但已萡社會淡化了... )夫婦兩同時從大學教師雙雙辭職, 當年夫妻同時辭職是極為少少的,一般除非企業即將倒閉才有. 不滿情緒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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