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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殖民台灣時期的公共衛生和防疫措施還是值得研究

作者:bobzhou  於 2020-2-23 22:3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日本殖民台灣時期的公共衛生和防疫措施還是值得研究

臺灣是日本近代第一個海外殖民地,也是熱帶殖民地。在1895年乙未戰役期間,日軍部隊遭受各種傳染病侵襲,病亡者眾多,耗損嚴重,證實臺灣統治面臨的重大挑戰之一,是熱帶風土疫病問題。在日治初期,臺灣統治處於極不穩定狀態,原因除了臺灣人的武裝抗日行動之外,駐臺日軍部隊和日本官員飽受風土疾病傳染的威脅,死亡率偏高。1898年,後藤新平以臺灣總督府民政局長之職,提出「治臺新方案」,檢討臺灣統治的各種困難,列舉要項之一就是「惡疫瘴癘未除」,顯示克服傳染病問題成為施政的目標。


  後藤新平 (1857-1929) ,是醫師出身的衛生行政官,也是創建日本近代公共衛生基礎者之一。1896年,在日本內務省衛生局長任職上,關注臺灣統治如何處理臺灣人的鴉片吸食問題,並提出臺灣鴉片漸禁政策,為日本中央所採納,因此受聘為總督府衛生顧問,負責規畫臺灣鴉片制度與衛生制度。1898年4月,因新任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選任,轉任總督府民政局長,主掌殖民地行政事務。他面對臺灣統治的各種難題,採取生物學原則的統治,也就是科學殖民政策。
  所謂生物學原則的統治,特點在重視科學調查、善用人才,以及採行漸進措施。依據後藤新平所提出的比喻,鯛魚的眼晴長在頭的兩邊,比目魚的眼晴長在頭的一邊,就像比目魚的眼晴不能取代鯛魚的眼晴,一個社會的習慣和制度是長久以來因應需要形成,有它存在的理由,不能貿然更改。因此,統治臺灣的當務之急,是對臺灣的舊慣制度進行科學調查,而後採取順應民情的施政,不可貿然以日本的法製取代臺灣的舊慣,否則就是文明的暴政。依據他這種理念,為克服風土疫病問題,必須建立近代衛生制度,運用科學醫學進行疾病調查、研究,並順應臺灣社會習慣,才能推行有效的防疫工作。

 近代衛生制度與傳染病防治
1896年,後藤新平最初對於近代衛生制度的規劃,除衛生法規之外,也選派日本優秀的專業人才來臺任事,包括發布傳染病預防規則,設立醫院及公醫制度,推薦東京大學工學部講師巴爾頓 (William K. Burton) 來臺規劃衛生工事,以及推派 山口秀高 擔任臺北病院院長。1898年初,他擔任總督府民政局長之後,重新整備近代衛生制度,目標在落實傳染病防治。
  所謂衛生制度,包含兩個相輔相成的近代組織,一是近代醫療體系,另一是衛生行政組織。當時殖民地近代醫療體系之建立,首先是設立醫院與公醫制度,其次是為充實殖民地醫療人才,培養臺灣本土醫師。其中,最早設立的公立醫院於1898年起直轄總督府,改稱府立醫院,成為各主要城市的現代化醫院。1896年,創設公醫制度,公醫配置於各地,執行醫療與公共衛生工作。1897年4月,臺北病院院長 山口秀高 在院內開設「土人醫學講習所」。1899年3月,創立 臺灣總督府醫學校 ,為培養臺灣人現代醫學人才的搖籃。

日本人在台灣辦的醫學院

日本人在台灣辦的疾病研究院


  同時,為執行臺灣的風土疫病調查,1899年設立「 臺灣傳染病及地方病調查委員會 」。1906年,設立臺灣總督府研究所,為醫學研究機構。另一方面,為順應臺灣人傳統醫療習慣,1901年公布「臺灣醫生免許規則」,實施漢醫檢定考試,但僅舉辦這一次,以限制漢醫發展。也就是一方面擴充近代醫學系統,但同壓制漢醫發展,以確立近代醫學體系。
  至於衛生行政組織,當時日本的衛生行政歸屬警察行政系統,在臺灣,則善用傳統的保甲制度。1898年,總督府為縮減行政費用及維持舊慣,納編傳統地方自治組織-保甲制度,並結合日本警察行政系統,形成貫徹臺灣社會基層的行政組織,一種便宜、但強制性的行政運作。當時警察保甲組織不僅執行衛生事務,界有而包含廣泛的基層行政。警察不只是打擊犯罪,也打擊病菌。

 公共衛生的建立與鞏固臺灣統治
  1901年,日本衛生技師 高木友枝 受聘來臺,擔任總督府衛生課長,主持臺灣衛生行政,展開以鼠疫為首的防疫工作。至1910年代,臺灣的重大傳染病如霍亂、鼠疫逐漸被控制,城市環境衛生大為改善。1905年之後,在臺日人死亡率不僅低於臺人,也比日本本國人死亡率低,顯示日本人在殖民地獲得良好的健康照顧。此一結果,不僅在鞏固殖民地統治,有利於殖民政治和經濟發展;同時,也奠定臺灣公共衛生的發展,有助於現代社會的建立。

中國南方、香港發生鼠疫流行。總督府先在臺北市街發現鼠疫病例,聘請學者 緒方正規 、山極勝三郎來臺調查鼠疫。


1905年在臺灣鼠疫再入侵臺灣中部地區,形成臺北中南三個鼠疫流行系統。

總督府發布「臺灣海港檢疫規則」。

全臺鼠疫流行嚴重病死者超過三千人。

日本防疫專家高木友枝受聘來臺主持防治。1919年臺北廳實施家戶大清潔
總督府頒布「大清潔法實施規程」。1920年全臺鼠疫平息。


 日本治臺初期的黑死病
  鼠疫是存在老鼠與跳蚤之間,人畜共通的傳染病,常藉著跳蚤傳染給老鼠與人類。臺灣話稱它為「貓鼠症」 (鳥鼠仔症) ,日文稱為「百斯篤」 (ペスト) ,是仿照英文的Pest發音而來。鼠疫因感染的症狀不同,可區分為︰淋巴腺鼠疫、肺鼠疫、敗血性鼠疫三種類型。在人類歷史上,曾發生多次鼠疫大流行,十四世紀歐洲所發生的鼠疫肆虐,造成上千萬人口死亡,以致使當地人口銳減;由於患者皮膚出現血斑,臉部腫脹,最後全身長滿黑斑而死亡,因此稱為黑死病。其實,這是敗血性鼠疫的典型症狀。1910年代,中國東北地區爆發的鼠疫大流行,是經由呼吸道傳染的肺鼠疫。1896年,就在日本治臺之初入侵臺灣的鼠疫,則是呈現淋巴腺腫大的腺鼠疫。

 細菌學新發現與鼠疫伴隨日本殖民入侵臺灣
  十九世紀末,中國南方發生鼠疫流行,1894年傳到英國統治下的香港,引發國際間科學家的關注。 細菌學 家法國 耶爾辛 (A. Yersin) 和日本 北里柴三郎 先後前往香港,調查鼠疫發生的原因。結果,兩人分別從患者身上發現致病的病原體鼠疫桿菌。在近代醫學史上,這件事是鼠疫 細菌學 的重大發現,也象徵 實驗室醫學 時代的來臨。

1894年香港鼠疫發生不久,由於閩南地區頻繁的船舶往來,鼠疫也入侵臺灣。1896年,總督府先在臺北市街發現鼠疫病例,隨後證實臺南市街早已淪為疫區;1897年,鼠疫再入侵中部地區。就此,形成臺灣北中南三個鼠疫流行系統,迅速蔓延西部各主要市街。殖民當局為防止鼠疫擴散,依據傳染病防治規則,進行病患調查與隔離措施,但引起臺灣人的恐慌,當成新政府的暴政,以各種方式逃避和抗拒。臺灣成為鼠疫疫區,不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也威脅殖民統治的穩定。殖民當局將黑死病與武裝抗日的「土匪」相比,可知鼠疫流行所造成的嚴重威脅。
 高木友枝主持防治大計與人鼠大戰
  十九世紀末,醫學家雖然發現鼠疫病因,但鼠疫流行的途徑仍然不明。1896年12月,殖民政府為解明鼠疫如何傳播,聘請東京帝國大學兩位學者 緒方正規 和 山極勝三郎 來臺調查,證實鼠類身上帶有病菌的跳蚤才是傳播媒介。這項調查成果,解答鼠疫流行機制,確立有效的防疫方法。


  1901年,全臺鼠疫流行嚴重,鼠疫病死者超過三千人,總督府決定展開鼠疫防治工作。1902年,日本防疫專家 高木友枝 受聘來臺主持防治工作,並確立以撲滅老鼠為防疫大計,展開防疫措施,包括教導民眾捕鼠方法,如運用捕鼠器及毒鼠藥;動員社會大規模捕鼠,以柔性的利益引誘,懸賞獎金收購鼠隻,或者以強制的保甲規約,規定各家戶義務捕鼠,否則處以罰金。同時,施行市街重新規劃,或者拆除鼠疫傳染家屋,以及厲行環境清潔和消毒。由於近代 免疫學 發展,在鼠疫流行區也施行預防注射,圖增強民眾免疫力,但也引起民眾的恐慌。

  同時,為防堵鼠疫入侵,也加強海港檢疫。1899年,總督府發布「臺灣海港檢疫規則」,配合傳染病防治法規,在各港口對船舶施行傳染病檢查事宜。另為防堵境外鼠疫入侵,基隆、淡水、高雄各港口設置防鼠壁、灌瓦斯,以及燻蒸等除鼠設施。

 鼠疫防治深入臺灣社會:家戶大清潔與日常生活衛生
  日治初期臺灣發現鼠疫流行之後,總督府通令地方官廳施行消毒清潔或臨時大清潔。由於鼠疫年年發生,各地方大清潔成為例行事務。1905年,總督府公布「大清潔法施行規程」,規定地方廳長每年春秋兩季公布大清潔施行日期、地點及施行重點,並由警吏、庄長、保甲幹部到各家戶徹底檢查,以收實效。在清潔法施行的過程,保正帶領巡查、警吏,挨家挨戶檢查,貼上清潔和不清潔的分類標籤,不清潔者須打掃,到查驗合格為止。這種每年定期舉行的大清潔,逐漸成為保甲幹部自發的行動,也轉化為人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臺灣社會沉默的抵抗與適應
  二十世紀初期,西方醫學對於鼠疫尚缺乏有效的治療藥物,防疫重點在控制傳播媒介鼠類,以避免鼠疫傳播和擴散而已。不過,鼠疫流行的衝擊造成殖民者與被殖民者之間的緊張關係。對於臺灣人而言,無論鼠疫流行本身,或者殖民官廳厲行防疫措施,都造成日常生活的衝擊。
  由於官廳鼠疫防治措施,包括:警察訪查家戶以發現患者,將患者送往隔離治療,焚毀患者衣物,對患者住宅和週邊加強環境清潔,以及患者住宅封閉七天不準進出。疫情嚴重者,封禁患者住宅近20天,以及拆除和焚毀患者家屋。這些措施造成人民惶恐,以致發生逃避檢疫和藏匿患者的情形。

  當時臺灣人面對鼠疫流行,最初普遍反應是仰賴傳統信仰,祈求神靈護祐。其後,地方士紳也商議延請漢醫救治人民,可見仕紳崇尚社會救濟的傳統,轉化為推動公共衛生的行動。同時,漢醫積極參與防疫工作,也緩和臺人對於防疫措施的排斥,使防疫工作呈現新舊文化混合的性質。

日本人的警察隊伍積極參與防疫工作的宣傳畫


 鼠疫催生臺灣的公共衛生
  日治前期,臺灣的鼠疫流行長達二十餘年,至1918年全臺鼠疫終於平息。就在防疫工作推展過程,也孕育臺灣公共衛生的形成。臺灣這場大規模地鼠疫流行之所以平息,不僅是官廳防疫措施奏效,也是地方商紳和漢醫合作參與,以及地方保甲壯丁團勞動、協力的結果。顯然的,日至前期臺灣鼠疫流行的終結,是政治社會多元力量匯聚,以及新舊文化共同協力的成果。



世界衛生組織登錄臺灣為瘧疾根除地區

 熱帶風土病─瘧疾 (Malaria)
  瘧疾,由瘧原蟲所引起的傳染病,常見於溫帶與熱帶地區,臺灣因位處亞熱帶,早期也是瘧疾盛行之地。瘧疾最主要的症狀,為間歇性或週期性的畏寒及顫抖、發燒及出汗等,因此臺灣人稱為「打寒熱」,中文俗稱﹕打擺仔、寒熱鬼、寒熱症。瘧疾的英文「malaria」,日文音譯為「麻剌利亞」,字源是義大利文「mala aria」,意為「瘴氣」,或是Miasma、壞空氣,也有文獻稱為marsh fever沼澤熱),因瘧疾常發生於沼澤地區。在明清時代的地方志書,臺灣被認定為「瘴癘之地」,是「瘧疾」這種傳染病盛行的結果。1895年日軍在乙未戰役中,感染瘧疾而失去戰力者最多;但並不瞭解瘧疾發生的原因,仍稱它為「臺灣熱」,僅運用奎寧治療,而無預防對策。

 瘧疾防治與日本駐臺軍隊防蚊試驗
  在乙未戰役重創日軍軍力的熱病瘧疾,日治之後仍是在臺日人最嚴重的熱帶衛生問題。依據日治初期駐臺日軍的衛生統計,至1900為止日軍每年軍力耗損高達50% 以上,前兩年更高達90%至100%,瘧疾為首要禍害。由於軍力為鞏固殖民統治的後盾,維護日軍健康成為殖民當局的迫切工作。也因此,日本在臺灣的防瘧工作,是以駐臺陸軍部隊為開端。1901年至1902年,駐臺日軍部隊營區施行防瘧試驗,主要以蚊帳、防蚊網及面罩等防蚊工具,避免被瘧蚊叮咬,獲致良好成效。從當時留存的照片史料,可見軍人頭戴防蚊面罩站哨,模樣滑稽。由於夏用蚊帳帽是特許品,並非人人都能入手,報紙廣告宣傳這產品可防毒蟲,是旅行良品,更是贈送軍人的最佳禮物。

 1900年代,由於總督府展開各種開發事業,造成瘧疾流行升高,使瘧疾防治成為迫切的工作。1909年,總督府首先在北投試行防瘧,對瘧疾感染者投以奎寧治療,這是德國 柯霍 倡導的「對人法」。同時,提倡使用蚊帳、排水、除草等「對蚊法」,以減少瘧蚊棲息空間,試驗結果成效良好。1910年,總督府制定雙管齊下的「瘧疾撲滅計畫」,其一是一般計畫,在一般地區以修築下水道、整理溝渠、竹林、雜草等防蚊法;另一是特別計畫,是指定特別防治區,除施行一般計畫,強制地區居民接受採血檢驗,以及感染瘧原蟲者必須服藥治療。1911年,總督府指定12個特別防治區,展開瘧疾防治工作。
  1913年,總督府公布「瘧疾防遏規則」,明文規定防瘧工作權責和處罰規則,確立以「對人法」為主,兼採行「對蚊法」,並由地方廳執行防瘧工作,以及運用警察保甲組織強制的貫徹施行。不過,由於防瘧成效不彰,瘧疾死亡人數增加,1919年5月總督府公佈瘧疾防遏施行規程,加強驅蚊措施,轉向以「對蚊法」為政策主軸,明訂設立 瘧疾防遏所 和防瘧人員,以及防瘧經費來源。

  1910年代,伴隨總督府防瘧工作推展,臺灣社會大眾逐漸被納入這場公共衛生的變革。臺灣人民的感受與回應,是另一值得觀察的問題。日治時期曾擔任保正的臺灣文學家 蔡秋桐 ,1931年發表小說〈奪錦標〉,以諷刺的手法,描寫警察大人下令保正動員村民,執行「刈刺竹」、「填窟仔」等防蚊工作,凡未確實執行,則被處以罰金,或連帶處罰。最後,這村莊獲得一等獎,成為「瘧疾防遏作業模範村落」,警察大人也因領導撲瘧有功而陞官。不過,當警察大人高升而離去,村內防瘧工作也逐漸停頓、荒廢。這篇作品具體呈現官方以保甲制度監控人民生活,強制配合防瘧工作的不合理,徒增人民生活負擔,因此成效不彰。警察大人離去後,村落的防瘧工作並未持續,也反映官方和民間防疫觀念的落差。相較而言,「對人法」比較容易取得民眾的配合,原因是奎寧的藥效,讓民眾見到患者減輕痛苦的成效,以及不收醫藥費用,不增加人民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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