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特點是『報復』,現在最好不提『報復』
從中國的歷史大事件到老百姓的小事情,往往離不開『報復』。
也確實是,中國的報復事件比世界其他地方都多。中國的小說、故事也大多數以『報復』為中心。
有人說,中國人的報復性特彆強。
中國的許許多多『報復』,並不是所有報復都是消極的、罪惡的,對於那些不公正的、惡意的傷害,適度回擊是正常的。
有些人怕的是,在社會上也不能任由這種心理無限地膨脹。報復心理一旦扭曲,往往會外化成偏執的、衝動的、怨憤的、攻擊性的情緒,給社會帶來的不安定因素就必然增加。
作為一個正常的人,對於外界的不善、批評或者傷害,人們一旦感知,即會或多或少產生一些消極的情緒體驗,比如挫敗感、屈辱感。而接下去,大腦會對外界的傷害進行進一步的認知加工,做出正確反應。
這個過程有可能強化那些負面情緒,出於自尊感或者過度的防衛意識,並得出偏激的、誇大的結論。這是決定要不要反擊及如何實施反擊前的重要一步。
這一過程與個人對挫折的耐受能力不足、知識經驗水平的局限有關。如果個體找不到其他解決情緒問題的出路,就容易出現惡性報復行動。這就產生了社會問題。
因此,要防止報復心理最終演變成惡性報復行動,首先要敏感的識別對人的傷害。實際上,由人際矛盾引發的衝突很常見,同時也是可以解決的,這取決於當事者是如何認識和理解人際關係的。同時,也需要加強各種社會規範的教育,尤其是讓人們掌握正確的自我保護的方式方法,能在遇到問題時作出恰當的選擇。
現在政府特別反對一種論調,就是一旦公共場所發生什麼暴力犯罪,事件的前因後果還沒弄清楚,嫌犯的動機也不清楚,警方剛介入調查,一些人立刻就迫不及待地將犯罪與「報復社會」聯繫在一起,並高談闊論地分析其背後深刻的社會原因,批評政府的不作為,將問題歸咎於「有理無處講」,譴責遲鈍的、法律得不到尊重的體制逼人作惡。更有甚者會將犯罪嫌疑人描述成反體制、反權力、反不公的英雄,用悲情的筆調渲染報復的正義和反抗的正當。
政府舉例說明,一些犯罪跟「報復社會」毫無關係,也沒有悲慘的受迫害經歷,最終的調查證實,作案者完全是瘋子,有過精神病史,或者人格不健全。比如,幾起衝進幼兒園砍殺孩子的血案,就是有精神病史者乾的;這一次衝進計生局砍死兩名計生幹部的人,也有精神病史。有媒體就盤點過近年來一系列針對政府部門的暴力犯罪,兇犯多有精神病史。
輿論說,北京近來發生的砍人案,警方的調查結果都還沒公布,動機和事因都不清楚,不能輕率、輕巧並偷懶地沿襲舊「套路」,用「報復社會」來解釋這些兇案。這種「無視事實」、「跑在警方調查前面」的分析,不僅誤導了公眾,更會在社會中傳播不安,甚至會誘發犯罪
也就是說,不要提什麼『報復』。
如果引出中國人的報復性,那將使社會不得安寧。
許多人的心中都有一筆賬,始終存在的不平之態,如果都要報復,那是不得了的事情了。
歷次政治運動造成的後果,文革的災難性迫害,說不清楚現在還有多少人還是念念不忘,這心中不平如果要報復那還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