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對蒼蠅有所寬鬆了嗎
昨天,人民網發文「為主動向組織交待問題點贊」。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息。
習近平在許多會議上的講話,都強調反腐決心,並稱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嚴令禁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中國的反腐是個老話題,從八十年代末起,反腐就是領導層和全社會的重要關注,但至今官員貪腐卻越來越嚴重,就像中紀委一位負責人所說,當年中紀委反腐是舉著槍在滿天找鳥(貪官),現在是閉著眼往天上放一槍就能打下來一隻。所以中國的反腐已經到了不得不反的地步。
有人認為,自鄧小平南巡講話之後,中國最高層的財產積累在30多年中已經超過了人們的想像,形成巨大的利益集團,這個利益集團受到中央權力的保護,連國家法律也在為這個利益集團服務,所以使得有效反腐非常困難。整體性貪腐積重難返。
有人則說,中國打擊反腐就像狼吃羊,如果把貪官比作羊、中紀委比作狼的話,所有的羊已經集合成羊群,只有一兩隻落在後面的羊才會被狼吃掉。
有人還說,被抓的人並不一定是最壞的貪官,卻極可能是那些幹實事的人,他們既做好事也貪腐,往往得罪人太多。所以只要一反腐,最先就會抓他們,而佔大多數的八面玲瓏的大貪官卻不太容易被抓。
問題是,當中國的貪腐現象已經積重難返,整個機構幾乎全部被貪腐侵蝕,反腐就不再是簡單的反貪局或中紀委的責任,而是體制性的問題,不是哪個中央領導人想反就能夠成功反掉的。
按照這些看法,中國的貪腐是集體性貪腐,早已形成官官相護的局面,如果要打擊,就必須打掉一個整體,所以除非搞一場大運動,否則幾乎沒有成功的可能。
因此,怎樣將這一場老虎、蒼蠅一起打的老話題繼續深入下去,就成為從中央到地方都在思考的大問題。
早在2014年就傳出有人提出,搞一個坦白交代的限制日期,能夠交代清楚就可以輕裝從新上陣的處理辦法。後來聽說這觀點遭到批判。
現在見到這一文章,那老虎、蒼蠅一起打,是不是對蒼蠅有所寬鬆,我們拭目以待。
人民網文章全文;
記者1月4日從山西省紀委獲悉,2014年9月至今,山西省共有1000余名幹部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並上交了違紀款物。(中國紀檢監察報)
這是教育實踐活動以來,地方黨委立足實際對「問題幹部」開出的又一劑藥方。「疾在腠里,湯熨之所及也;在肌膚,針石所及也」。醫病救人之理,在監督、管理和挽救幹部方面亦有可借鑒之處。
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強調,對那些雖然犯了錯誤,但能緊緊依靠組織,如實、主動向組織講清問題,主動上交違紀款物的,而且工作中敢擔當、善作為,用實際行動改正錯誤、證明對黨忠誠的,依紀依規從輕減輕處理。
從制度層面看,本著寬嚴相濟、治病救人原則,引導「問題幹部」自我凈化、自我革新,用實際行動改正錯誤,實質上是在懲戒與挽救兩者之間做出了負責任的取捨。利、害相衡取其輕,對「有限」問題實行適度包容,也不啻為幹部監管監管的拓展延伸。
從幹部角度講,能夠認清形勢,主動向組織講清問題,爭取減輕從輕處理,這種過之能自省、過之思悔改的思想和行動自覺,是推動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機制過程中,多數幹部難以迴避的心路歷程。這不僅是「第二次政治生命」的問題,同時有著更為深遠的教育警示意義。
實際上,組織培養幹部,既有資源的持續投入,也有相當的時間成本。那麼,在少數幹部手觸高壓、腳踏懸崖、執迷不悟之際,及時搭一把手,指明回頭路,綜合衡量,於事有益,於法亦無悖。
對有問題的幹部「區別對待」,體現的是監管的剛柔相濟,更包含著深層次的組織關愛。向組織主動交代問題,無論從制度角度、還是個人層面,都值得點贊,也有必要進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