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題:雷洋忌日來了,再說說雷洋案件的最新破案結論。
又要到5月11日了。一年過的真快。2016年5月11日晚雷洋在北京自己家門口被以嫖娼,被北京警察人員4人執法,在抓捕當中施以暴力噎死了。先不要真正追究雷洋是真嫖娼還是被警方陷害的。就是雷洋嫖娼了,在世界上的任何法律也不至於要動用強大的暴力執法而致使雷洋被噎死了。實際上噎死是託詞,其實是被警方暴力嚇死,就是雷洋自我傷感絕頂、絕決,短氣噎死的到還是很準確。
可是我們的題目是開門見山,雷洋是被自己殺死的!如何來的呢?是最新發現嗎?

是的。大家都知道,雷洋是中國人民大學本碩畢業的共產黨好學生。中國人民大學是什麼?在共產黨體系裡就是共產黨幹部培養體系的初中級幹部士官學院啊。號稱是大陸共產黨的第二黨校。因此,從中國人民大學畢業的本碩好學生,後面是前途不可限量的。其人一出來就到國家體系內國資委下面的一個事業單位循環經濟協會工作。後面還提升為處級幹部。據了解他人大同學說,他一生都是給共產黨點擊讚歌、或發出正能量的人,是超級緊跟共產黨政權的死忠人員。沒有想到自己會被自己組織派來的警察以嫖娼行為執法,而最後自己被噎死了。
可是,我們工作室的分析、推理結果和北京警方與北京檢察院的調查結果相差巨大。的確,雷洋就是被自己傷感絕頂、絕決,是自我殺死自己的!是自己覺得罪有應得,死有餘辜?還是以死來與大陸政權抗爭?我們還需要更多時間來做試驗、分析與推斷。
我們如何得出這樣結論,我們先看看共產黨執政歷史。這裡先看,共產黨政權歷史上當時的國家主席劉少奇是怎麼被所謂的政治組織謀害、殺死的。
大家知道,在文革以前,當時的大陸共產黨國家主席劉少奇,為了強化共產黨對於政權的領導,自己帶頭倡導、積極搞非憲法、非法治管理國家。他積極推崇、強化共產黨人治政權。他在高層幹部會議上多次說:憲法是要以為黨和黨的政權服務的。黨的利益高於一切。
在1963年開始的「社教」與「四清」運動,劉少奇更是積極地運用黨治法律要為黨和黨的政權服務,黨的利益高於一切。他徹底拋開法律憲法,大搞黨治、人治權力社會與國家管理系統。他組織人以各種罪名,甚至是莫須有迫害了成千上萬的知識分子和各類幹部。使大陸共產黨的黨權、人治獨裁政治走上了極端。
在「社教」與「四清」運動后的1965,1966年,劉少奇又組織發動了兩次「反右」運動。就是在毛的「我的一張大字報」貼出前一個月1966年7月,劉少奇還在大陸各地積極地組織人搞第二次「反右」運動。就這二次共產黨政權內部「反右」運動,的的確確把共產黨的大搞非法治,搞黨治、人治權力的害人社會體制發展到了頂峰。
後來,堂堂的國家主席劉少奇被毛的「我的一張大字報」打到。在劉少奇剛被毛的「我的一張大字報」打到后,自己要準備接受全黨政權批判時,當時北京和各省各地的高級老幹部集體沉寂、失聲,無一人替劉來解釋與理論爭辯。最後,劉被自己高度稱讚是正能量,自己積極發展的人治組織體系人員,
以比雷洋小人物更可怕的罪名被整死在河南鄉村的一間破房子里。劉死了后,連個自己本身名字都沒有附上,就用草席捲出去草草埋了。
看到上面劉少奇被自己一手發展的政治組織整死,我們還會說雷洋的死是很冤枉,無辜嗎?因此,我們對雷洋該案情的正確分析,雷洋就是被自己殺死的!是自我自殺!是自罪而有應得,死的有辜了。就這樣的罪有應得自我自殺死去的雷洋,如果社會公眾知道雷洋有這麼個死的真正原因,其人大校友與社會覺悟公眾還會去為雷洋所謂的冤屈與無辜而鳴冤、吶喊嗎?還會去同情家人、家屬還向共產黨政權要數千萬元的封口補償金嗎?他們家人、家屬,還有其人大校友們自己都不會覺得僅僅去向受指示暴力執法、害人的流氓打手去維權,而其背後給錢、給槍、給暴力使用權的系統運行者們依然是高高在上、無罪可討伐,不覺得極端荒謬、可笑嗎?
北京的刑某警察脫警服,變成一個小百姓了。不能再會是有暴力特別權力的警察了。他必須是要老老實實的混自己餘生日子,否則他一定會被這個政權暴力抹布抹死,還會附帶有一個臭名昭著的惡名。記住,大陸政權的抹布永遠只能是抹布,絕對不能成為一個抹布的高級使用者。期望在大陸當前政權里做各種抹布者與讓人繩牽的爪牙們自我驚醒、醒悟吧。
2017-5-7 於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