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卦】
因為我不懂法律,這個卦用神的選取就有點糾結。用神就相當於一句話的主語。也是本卦所問的主題。不過我還是以初爻父母巳火為用神。父母文章,就是說初爻代表了上訴文。此處,我們關注的焦點不是梁彼得本人,而是他的上訴。文件不好,全盤皆輸。這是我求卦的本意。
用神父母巳火:一是得寅木月令生扶。寅月就是木月。木生火,火就是用神。也就是說,上訴文得天時支持。以此斷吉。
其二,用神動化木官,回頭生。什麼意思呢?用神動,是上訴上呈到法院,法官來審判。這裡化爻恰是官鬼寅木,代表法官。又是木生火。就是法官判吉。結果有利梁彼得。
其三,官鬼持世。因為梁是被告,也可以用世爻(從下邊數第二行)作用神。但此案已判。上訴是不是某種程度的「反訴」或訴這個審判的結論,我不是很清楚它們的關係 (真是慚愧)。所以還是按上邊的選取。官持世,感覺就是官和梁「站在一起」,有利世爻。自然就是吉。官鬼持世加上用神動化官鬼。官文兩旺。吉!
其四,用神動來沖應。應爻(第五行)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對方,原告或原判。 就是上訴要推翻原判。可不可能呢?用神是火,應爻是水。五行生剋是水克火。火沖水達到克制不合常理,似乎不可能。除非杯水車薪。美國社會的現實情況顯然不是這樣。也就是說徹底翻盤很難。衝擊一下可以。好在,應爻亥水逢空。就是不做為。被衝動之後,會生世爻 (水生木)。就是對梁有利。
以上四點基本概括了卦意。總體看吉。可能不會翻盤,但應該也不會維持原判。是不是就是減刑?!
此卦!
(網路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