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北美的第一年,幾乎是呆在家裡睡覺吃飯,沒朋友也沒什麼事可做。過了半年多,辦了美國簽證,定了機票去美國。中學朋友打電話來,幫我介紹一家公司,公司的管理是他過去的同事。可巧這時讓我上班,我只好說我準備回國探親,幾周就回來,對方說可以,回來再聯繫。我去了洛杉磯,拉斯維加斯溜達一通,回來就去上班了。上了班,就有了朋友,有了朋友就有了活動。這些朋友有些是蹲移民監,有男有女,有來自台灣香港和大陸。那一陣子幾乎是兩三天一小聚,隔三差五一大聚,從下午的五六點到深夜的兩三點,比上班都累。地點就那麼幾個餐館,但這些餐館都是可以抽煙喝酒。後來又找到一間抽煙喝酒加卡拉OK。省去了吃飽喝足再找地方唱歌。那種地方和亞洲沒得比,設備簡陋,條件差。也有提供現場伴奏和歌手的地方,簡直就是三四十年代的歌廳,過了飯點,桌子一推變舞池了,,,記得有一位白人女歌手會唱中文歌,頭些年還去中國參加比賽走穴吶。
有些餐館比較自由符合我們的要求,但因後來發生過槍擊案,也就不去了,,,
其間發現一間餐館,老闆祖籍是東北,後到了台灣,再去韓國最後落腳在這裡。那時我們一到,老闆就關門不再接待客人了,號稱朋友私人聚會。之後就是我們的天下了,,,